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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新围仔村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11-14 10: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龙岗区坂田街道新围仔村更新单元规划项目被列入《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内。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54次技术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告》(深规土〔2010〕70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围仔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坂田街道,鸡公山以北。更新单元西侧为城市主干道坂雪岗大道,东侧为环城南路,南侧为城市次干道永香路。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55357.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5553.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82500平方米,其中住宅205000平方米(包括1105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商业14950平方米,产业研发用房49140平方米(包括2460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产业配套小型商业服务设施54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96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新围仔村更新项目现场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网站:

  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2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建设大厦1607室。

  电话:28906001(张工)

  传真:2891826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211/t20121116_77569.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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