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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田港后方陆域]法定图则8-03、8-04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12-04 17: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推进盐田综合保税区国检实验综合楼及园区综合服务楼建设,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申请调整[盐田港后方陆域]法定图则8-04地块规划。结合已批的海关设施项目,我局拟定了调整方案,涉及8-03、8-04地块。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8-03地块

  (一)调整前情况:用地性质为口岸设施用地(GIC8),用地面积25087平方米,容积率0.5,绿地率20%,备注“规划海关查验闸口,参考《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二)调整后情况:用地性质为口岸设施用地(GIC8),用地面积30295平方米(调整用地边界,见附图),容积率0.5,绿地率20%,备注“规划海关查验闸口,参考《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二、8-04地块

  (一)调整前情况: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用地面积29016平方米,配套设施“缓冲停车场,公共厕所60平方米”,备注“参考《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二)调整后情况:用地性质为口岸设施用地(GIC8),用地面积29560平方米(调整东侧用地边界,见附图),配套设施“停车场,国检综合实验楼和园区综合服务楼,公共厕所60平方米”,备注“参考《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三、其他

  规划八号路相应向东平移约29米,8-02地块西侧边界相应向东平移约29米(见附图)。

  四、公示期30天(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月2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杨工;电话:25357066;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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