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对《深圳市DP401-05号片区[坝光地区]法定图则》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进一步完善并公示。
二、项目背景
坝光背山靠海,风光秀丽,至今仍保留着较为原始的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极为优良;自然生态资源丰富多样,拥有古银叶林、红树林等珍贵自然生态资源。坝光因其优越的区位、优良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土地储备,一直以来备受各界瞩目,但其敏感的资源环境以及核电站等限制性因素等也使得长期以来缺乏适宜的发展方向和开发模式,各方对此做出了很多探讨研究。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深圳有责任、有条件继续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为全国做出新的表率示范,深圳市“十二五”以及相关规划已经明确将坝光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平台,发展无污染、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型产业,严格保护坝光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为进一步加快坝光片区的开发建设,今年2月深圳市启动《深圳市DP401-05号片区[坝光地区]法定图则》编制工作,现已完成规划方案。
三、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大鹏半岛东北部坝光地区,盐坝高速、排牙山和现状海岸线所围合的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940.89公顷。
(2)规划定位:在保护坝光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以生物科技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适当融合滨海旅游、科技研发、教育培训、文化创意、会展交流等功能。
(3)规划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原则,维护片区生态格局稳定,积极运用建筑、交通、市政等领域的新理念新技术,合理配置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构建凸显山海特色的绿色生态湾区和比肩全球高度的生命科学小城。
(4)开发强度:规划就业人口总规模8万人,其中规划居住人口规模3.5万人,其余4.5万人在葵涌、大鹏等片区统筹安排配套居住。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68.26公顷,总建筑规模为558.26万平方米。
(5)综合交通:规划以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为主导,原则上除片区内部必要车辆可进入外,限制一般社会车辆进入本片区,规划3处公交综合枢纽站,对外来交通进行截留,并与片区内及周边的绿道网、步行和自行车系统有机衔接。
(6)市政设施: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高标准规划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各项市政配套设施,鼓励采用绿色市政,采用低冲击开发和节能措施,推广太阳能及其它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
(7)城市设计:严格保护规划确定的山海通廊形成绿色渗透,强调建筑与滨海和山体的协调,保护滨海岸线的连续性,突出滨海生态景观特色。严格保护盐灶村历史风貌建筑,适当发展文化特色旅游、科普教育等功能。
(8)自然生态与绿地系统:①严格保护银叶林群落等珍贵自然生态资源,划定具体保护范围;②白沙湾水瓮古树群落、铲头古荔枝群落、古樟树群落、水库等有价值自然生态要素,原则上划为农林和其它用地,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③对沿海岸地带少量划入公园绿地的湿地或林木群落,在未来进行公园建设时也应当维持其自然形态和生物群落的完整性,不得减少和破坏;④规划12公里滨海景观休闲绿带,3处生态湿地公园,3处滨海活力公园,4处山水景观休闲公园,2处社区公园;⑤涉及生态线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线管理规定》的相关程序调整并上报,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规划组织编制机构
(1)名称: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4楼
(3)联系人:薛先生
(4)联系方式:0755-83785802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名称: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3楼
(3)联系人:曾小姐
(4)联系方式:0755-83517825 120564615@qq.com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分→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近岸海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
(2)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规划方案分析、污染强预测,对生态环境、近岸海域、地表水、大气、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坝光片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方案调整建议,并结合公众参与的意见作出最终的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坝光片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坝光片区目前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片区开发建设的态度(赞成或反对,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重点关心片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片区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机构、规划环评机构联系,发表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为规划环评的第一次公众参与,环评工作期间还将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规划项目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项目委托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信息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4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