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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党校迁址重建工程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用地面积33582.85平方米。用地单位为龙岗区政府,我局已核发该项目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72024GG027849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委党校迁址重建工程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总平面图
2.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72024GG0278499号)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总平面图.jpg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72024GG027849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