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2021年第2号修改),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24年第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202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为有序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申请,现将《公告》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由企业于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2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