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集团科创学校(宗地号:T501-0012)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路与石鼓路交汇处的西南侧,用地面积为23990平方米,已取得《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编号:94-84)及《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承办文件复函》(深规土函第NS0100691号)。南山区教育局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性质:由“三十六班中学”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
(二)建筑容积率:由0.70调整为≤1.83。
(三)建筑面积:
1.总规定建筑面积:由17000平方米调整为43717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教学楼11000平方米,学生宿舍6000平方米”调整为“教学及辅助用房40917平方米、宿舍2800平方米”。
(四)建筑覆盖率:由<20%调整为≤77%。
(五)建筑退红线要求:由“东侧>8米,南侧>9米,西侧>8米,北侧>8米”调整为“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操场零退线”。
(六)建筑高度或层数:由“教学楼≤5层”调整为“≤50米”。
(七)车辆出入口:由“由北侧城市道路引入”调整为“项目东、西侧市政道路”。
(八)机动车泊位数:由15辆调整为48辆。
(九)自行车泊位数:由800辆调整为410辆。
(十)室外地坪标高:由“根据北侧城市道路设计标高确定”调整为“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十一)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由“石鼓路或西丽路”调整为“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十二)电源接口:由“请与供电部门联系,自北侧或东侧道路”调整为“接周边市政路”。
(十三)备注,增加内容如下:
“1.该项目为拆除重建项目,新建规模为60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主要教学用房设置在4层及以下,中学主要教学用房设置在5层及以下;
2.项目用地内需按规划要求落实应急避难场所;
3.本项目与北侧幼儿园项目统筹建设,两个项目地下室连接处零退线处理;
4.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北侧需为相邻幼儿园项目提供消防通道;
5.机动车泊位数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核定,超出部分建议结合实际需求及片区交通情况配置;
6.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7.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8.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2022版)(征求意见稿)》;
9.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10.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11.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编号:94-84)及《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承办文件复函》(深规土函第NS0100691号)作废。”
(十四)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西丽街道沙河路与石鼓路交汇处的西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3月2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T501-0012宗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