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办理沙井帝堂路内涝治理和尾水利用工程有关用地手续,拟建工程用地位于沙井街道茅洲河以南、深圳外环高速以北,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上述项目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市政公用设施”要求。现按规定对上述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21日止)。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27812364
附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