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2021〕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2023年10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会同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该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原临时用地范围面积为3286.39㎡,其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龙城公园停车场路口开设占用107.19㎡及公园道路迁改占用309.05㎡不需复垦,该项目其他区域面积为2870.15㎡达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验收。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5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518172
联系人:卫工
联系电话:0755-28918393
传真号码:0755-28918777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