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原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610会议室就深圳市华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运营管理污染防治设施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经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决定将原定听证时间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610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
四、联系方式:0755-89374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