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永久使用林地用途:坂田13单元03-12地块3条配套道路(华美东路、伯公坳路、华电路)市政工程建设。
二、拟永久使用林地位置:坂田街道。
三、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0981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坂田13单元03-12地块3条配套道路(华美东路、伯公坳路、华电路)市政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