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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海洋新城健康驿站周边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3-09 10: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相关要求,现将海洋新城健康驿站周边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洋新城健康驿站周边配套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海洋新城健康驿站周边配套工程项目位于深圳市珠江口东岸中部,宝安区沙井、福海街道沿岸海域,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中部,从岸边下穿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到达海洋新城健康驿站(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一),跨越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规划建设的生态湿地(港池、蓄水用海)。项目建设1座钢栈桥,钢栈桥全长415.5米,宽10米,申请用海的跨海桥梁长度为253.33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5′,北纬22°42′。

  (二)用海概况

  项目申请用海面积0.6992公顷,用海方式为跨海桥梁,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申请用海期限为5年;项目不涉及岸线占用。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海洋新城健康驿站周边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及方式

  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2日止。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7820113

  电子邮箱:huangtl@pnr.sz.gov.cn

  附件:海洋新城健康驿站周边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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