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防波堤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防波堤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防波堤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港海丰港区小漠作业区海域,了哥咀东侧至赤石河出口岸线南侧,已建华润海丰电厂及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工程南侧海域。
本工程为防波堤一期工程,建设防波堤总长约4000m,其中东防波堤长约2200m,西防波堤长约1800m,主要为已建的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泊位以及近期拟建的后续泊位提供较好的掩护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助力,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一带一路”、深圳市“东进发展战略”的需要,是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促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区发展的需要,是满足深汕特别合作区落户企业水路运输的迫切需要,是小漠港区安全、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关注该项目及项目周边社会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等。
(二)主要事项
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及反对的理由);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与防范化解措施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时间及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评估单位。
五、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21楼
联系人:黄工,电话:0755-83530712
电子邮箱:jszx@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