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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信息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6-27 17: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我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29万个,其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宝安区26.49万个,占20.3%;龙岗区25.87万个,占19.9%;龙华区19.68万个,占15.1%。我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1]137.87万个,其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宝安区27.84万个,占20.2%;龙岗区27.25万个,占19.8%;南山区20.71万个,占15.0%。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万个)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合 计

130.29

100

137.87

100.0

罗湖区

9.97

7.6

10.75

7.8

福田区

19.35

14.9

20.59

14.9

南山区

19.38

14.9

20.71

15.0

宝安区

26.49

20.3

27.84

20.2

龙岗区

25.87

19.9

27.25

19.8

盐田区

1.52

1.2

1.65

1.2

龙华区

19.68

15.1

20.52

14.9

坪山区

2.62

2.0

2.80

2.0

光明区

4.75

3.6

5.00

3.6

大鹏新区

0.45

0.3

0.52

0.4

深汕特别合作区

0.21

0.2

0.24

0.2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02.42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4.7%。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区是:宝安区271.23万人,占20.8%;龙岗区240.01万人,占18.4%;南山区214.61万人,占16.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



其中:女性(万人)

合 计

1302.42

515.90

罗湖区

89.71

40.65

福田区

204.26

87.48

南山区

214.61

83.87

宝安区

271.23

107.87

龙岗区

240.01

89.93

盐田区

16.14

5.89

龙华区

149.11

56.44

坪山区

41.30

15.08

光明区

62.63

24.57

大鹏新区

8.15

2.79

深汕特别合作区

5.28

1.33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可能保留多于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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