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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8月深圳经济运行情况

信息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22 17:00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1—8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支撑作用增强,经济运行延续稳中有进、向新向优发展态势。

  一、工业生产增长加快

  1—8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比1—7月加快0.4个百分点。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制造业增长10.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3%。主要行业大类中,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5.5%,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5.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2.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4%。高技术产品产量保持快速增长,其中,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锂离子电池产品产量分别增长57.9%、44.8%、37.0%。

  二、服务业增长平稳

  1—7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其中,教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1.8%、10.0%、7.8%、6.9%。1—8月,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长4.1%,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6.1%。

  三、市场销售增速回升

  1—8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32.48亿元,同比增长1.6%,比1—7月加快0.5个百分点。分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增长1.3%;餐饮收入增长4.8%。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化妆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3.8%、19.3%、12.4%、7.0%。网上零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1.6%。

  四、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

  1—8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7%,降幅较1—7月收窄3.2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4%。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6.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4.5%,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9.6%。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57.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资增长49.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36.5%。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2.8%,其中信息服务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科技成果转换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72.3%、78.7%、48.6%。

  五、货物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

  1—8月,全市进出口总额39903.09亿元,同比增长35.2%。其中,出口20689.89亿元,增长15.6%;进口19213.20亿元,增长65.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27.6%。8月份,进出口总额5690.07亿元,同比增长51.7%。其中,出口2933.46亿元,增长27.0%;进口2756.61亿元,增长91.0%。

  六、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较快增长

  8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56077.87亿元,同比增长6.1%。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102877.40亿元,同比增长4.2%。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1—8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8%。其中,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下降1.0%,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9%,交通通信价格上涨1.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3.9%,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2%。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居民消费价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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