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6年第一批员额招聘的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下一步笔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人员
收到笔试通知短信并回复确认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6月18日(周四)上午9:30-12:00。考生签到入场时间为当天上午8:50至9:1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6年第一批员额制人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笔试通知短信入场签到。
笔试地点:宝安区建筑工务署16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16楼)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凭《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6年第一批员额制人员报名表》(考生需自行打印)、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通知短信参加考试,三者缺一不可。如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在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入场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的有效证件。考生如所持身份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携带证件不齐全,均将被拒绝进入考场。
(二)考点附近停车位紧张,报考人员应尽量选择绿色出行,并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入考点。请报考人员牢记考试关键时间点,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能重回考场。
(三)报考人员只允许携带透明水杯、透明笔袋和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进入考场。不得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文字材料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携带上述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论使用与否,均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遵守考场规则,严禁作弊。考试时不准有旁窥、交谈、吸烟、传递物品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考试截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对笔试资格有疑问的报考人员,请主动与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联系。咨询电话:0755-85903805,接受咨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未联系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六)公告中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本公告由宝安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宝安区建筑工务署研究确定。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