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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第3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公告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29 09: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第3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资格复审等事宜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

  (二)体检医院: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3.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不过关或者是自动放弃,如需要递补将另行通知递补考生。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7:00前,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白沙湾路2号坝光片区服务中心。

  (二)所需资料和相关要求

  1.《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以及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8.体检表(原件);

  9.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女士;咨询电话:0755-28336710。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2024年第3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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