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按照法院工作人员指引登记信息。
3月21日,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案件审理、诉讼服务等各项工作随即进入“快节奏”。据统计,当天,法院本部共开庭审理案件50宗,其中刑事案件6宗;6个派出法庭共开庭48场,其中线上31场,线下17场。
3月20日晚,龙岗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通告”,表明院本部及各派出法庭次日起全面恢复现场开庭及诉讼服务,并提倡大家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同时,告知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提前在“龙岗法院服务号”预约,办理业务当日持预约人身份证件及预约截图交工作人员核验。此外,法院工作人员还连夜通过电话等方式一一通知次日开庭的当事人,提醒前往法院的有关注意事项。
据了解,前往法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通过“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听从工作人员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