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从全国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喜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不仅是深圳唯一获评的基层检察院,更是继第四届、第六届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双区驱动效应”强劲显现,深圳检察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特区的中心城区基层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归零重启的勇气和担当,用“创新、管理、品质”的发展思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该院以“求极致”理念传导刑事诉讼检察环节的检察官主导责任,以“精准监督”理念系统集成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民行检察战斗力生成模式,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启公益诉讼检察新职能,实现了四大检察职能全过程融入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建设之中,为率先构建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提供可借鉴、能推广的基层示范样板。
此外,该院还善用检察思维,紧密贴合金融总部机构聚集福田的实际,主动下沉经济活动一线问需企业,探索非公经济保护不起诉公开宣告,开通检企一站式服务和保护通道,构建“亲”“清”的新型检商关系,为企业发展送上“定心丸”;探索诉讼式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助推司法人权阳光保障模式,“精准帮教福田模式”升级为全国示范品牌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牵头成立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并监督返地复绿造福于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广泛适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打造民生检察的基层示范样板。
据悉,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用党建引领队建,厚植检察职业底蕴,培育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十余项国家、省级集体荣誉,14人在省、市级业务竞赛中勇夺标兵,1人荣立“二等功”,31人次荣立“三等功”,在“平安城区”创建中踏出坚实的检察脚印。(来源: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王倩 殷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