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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小一初一新生6月12日起网上报名

信息来源:宝安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12 17:0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今年秋季新学期要就读小一、初一的学生家长注意啦!2026年宝安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6月12日9时正式开始,6月18日17时结束。

  从宝安区教育局获悉,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深圳市户籍儿童;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可访问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首页“招生信息”专栏,或者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区教育局诚意提醒,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招生报名期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开放招生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指导、协助不擅长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家长网上申请学位,请有需求的家长自行前往服务窗口。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已经全国联网。已取得小学(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若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学校学位。

  为缓解公办学位压力,部分新建学校提前招生,但硬件设施只能部分投入使用或采用借址形式办学,个别老校仍在改造也需借址办学,使用功能尚不完善,需要学校、学生、家长共同面对,一起克服困难。

  区教育局同时特别提醒: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建议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申请学位、深圳其他区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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