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处)举行新址揭牌仪式。罗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生文,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宋建珠及区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翠竹街道政法委员出席仪式并揭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服务供给“最后一公里”难题,罗湖区重新选址并升级改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打造面向辖区群众和企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枢纽。
新启用的中心位于爱国路3013号泰宁小区5栋1楼,使用面积约500㎡,设有服务大厅、培训室、私密接待室、综合调解室、档案室、普法阵地等功能阵地,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讲、企业法治体检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具体包括:
1.提供业务申办的综合引导服务;
2.提供现场及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3.提供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服务,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工作;
4.提供人民调解业务咨询服务,做好人民调解案件的指引、分流和协调处理工作;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提供公证、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业务的咨询、指引、预约及办理服务;
7.为市场主体提供商事调解制度宣讲、咨询指引、商事纠纷调解、免费法治体检等服务;
8.提供涉外法律咨询、企业出海法律服务咨询指引服务。

中心的正式揭牌,标志着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迈入零距离、全链条服务新阶段。今后,市民寻求以上法律服务只需进“一家门”,即可体验公共法律“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