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龙岗区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吴书坤,区政府党组成员钟春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梁文龙,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据悉,按照市财政局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有关要求,龙岗区拟将2020年第三批专项债券发行额度6.2亿元,全部用于龙岗区中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迁址重建工程等11个公立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01.02亿元增加至107.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01.02亿元增加至107.33亿元。
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与财政预算衔接,同时加强对债券项目的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戴重安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戴重安为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随后,戴重安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