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的原则。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14年起,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公开,有效遏制了虚假投标,为守法、诚实的供应商打开投标大门,中标有机会;对围标、串标、造假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曝光,依法处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按通常的做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是公开采购过程中的招标文件、质疑答疑、专家名单、评审结果、投标人资格等,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般没有对外公开,有关法律法规也没作明确规定,使政府采购的质疑投诉居高不下,也为一些虚假投标提供了庇护场所。从我中心推出投标文件在网上对外公开所收到造假举报情况看,触目惊心,一是造假手段“高明”;二是个别项目造假率居高不下。这些造假行为,社会反响强烈,处理难度大,对政府采购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可能是遏制造假行为的有力措施。
在公开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过程,中心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依法公开,不留死角。依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能公开即公开,除投标文件中的个人隐私及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外,其他整体公开,包括人员、设备情况,社保、纳税、技术及配置参数、业绩、奖项、合同等等。
二、开发系统,自动公开。开发投标文件信息公开系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公开。该系统做到了自动撮合投标文件中应公开的信息,当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即时也向社会自动公开。
三、畅通渠道,接受举报。投标文件开标后,同时向评委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公开,做到了与公示开标一览表和专家评标同时进行,这样既做到了场内专家独立评审与场外投标人的阅标相呼应,又增强了评委评标的责任,一些人想通过评委打高分,凭关系打分的行为因受到众多投标人监督而得到遏制,同时也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查阅竞争对手的投标文件提供了便利。在评标期间,一旦发现有虚假投标,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可将通过系统提供的特别通道,直接向中心和评标评委会举报。
四、严肃处理,弘扬正气。一旦接到供应商举报,评标委员会立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公开投标文件以来,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良好。一是体现了依法采购、公平正义得到弘扬。二是营造了诚实守信氛围。三是质疑投诉大大减少,评标质量大幅提高,虚假投标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中心将供应商的投标诚信信息,与工商、税务、社保、银行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为构建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部洪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