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与规范要求,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统一行政执法裁量尺度,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于8月19日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执法实务专题培训。局办公室及执法科共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由主讲专家围绕法典核心要义与制度创新,系统梳理新旧法律规范衔接变化,重点解读执法权限、法律责任体系及程序规范等最新要求,并针对基层执法高频难点,专设施工噪声污染和餐饮油烟治理两大专题模块。通过“讲授+讨论+答疑”融合模式,结合各区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监测取证、超标认定、责任主体界定、烟道认定等实务堵点,参训人员就新规适用、自由裁量及行刑衔接等问题与专家积极互动。
整场培训内容紧贴一线、针对性强,实现理论与实操有机融合,有效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实战能力提升。下一步,罗湖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法典学习宣贯,推动培训成果转化为执法实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夯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