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国资国企强党建、抓改革、优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各项工作部署,市国资委近期密集出台了投资管理、规划管理等系列监管政策文件。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干部助企行”活动、公务员素质培养“雏鹰计划”等要求,市国资委组织优秀党员干部举办“走进国企”系列政策宣贯,分为“规划引领”“投资管理”“合规财务”“科技创新”等专场,服务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10月17日,“投资管理”专场政策宣贯活动在市属国企深圳燃气集团开展,各直管企业现场参加。活动中,深圳燃气集团董事长王文杰致辞,市国资委投资管理和科技创新处、监督稽查处负责同志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科技创新及战新产业发展尽职合规免责容错等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现场解答。

深圳燃气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各直管企业分管负责同志、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等参加。
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大投资”管理范围,实现一套制度管到底,切实加强企业资本运作和防范投资风险的能力;完善了“全链条”管理流程,打通管理链条,规范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等重点环节,同时突出各业务处室综合管控、协同发力,共同筑牢国资监管防线;完善了“放管服”管控机制,科学合理设置授权放权机制,实现“既把该管的管好管住,又要把该放的放到位”的管理目标。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指引立足“业务谁管理、监督谁负责”原则,通过精简初步核查程序、直接实施立项核查,构建“快查快处、标本兼治”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着力解决“不愿追责、不敢追责、不会追责”等问题。
科技创新及战新产业发展尽职合规免责容错指引紧扣市属国企科技创新与战新产业发展需求,以“清单锁风险、协同破壁垒”为核心突破,将尽职合规免责的条款尽量细化、情形尽量场景化,实现免责和容错条款细化、情形场景化,使之可操作、能落地,为营造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本次“投资管理”专场宣贯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强化国资监管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工作,提高市属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鼓励推动科技创新和战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宣贯要求各企业紧紧围绕功能使命,进一步规范运行、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深圳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取得决定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