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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决策质量,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5:00—17:00,在天平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2号)8楼819会议室举行《深圳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流程及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汇报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由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针对《办法》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意见。
(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
1.主持人
黎洪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2.陈述人
崔秀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副处长
3.听证代表(9人)
单位代表4名,烈属代表2名,退役军人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谢永进(男) 市委宣传部
蔡玉凯(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徐紫瑶(女)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赵子彪(男)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洪炳容(女) 烈属代表
李素芬(女) 烈属代表
林 刚(男) 退役军人代表
黄 翔(女) 人大代表
孔 丽(女) 政协委员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本次听证会历时约2小时,听证代表准备充分,发言踊跃、观点鲜明,围绕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充分表达了意见建议。9位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办法》六个章节共35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容全面,涵盖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申报审核、保护管理、考核追责等各环节,对设施设备、保护状况、机构制度、服务管理、功能发挥等提出明确要求,可全面提升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措施精准,综合运用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明确财政保障、职责分工、流程规范等内容,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三是结合实际,在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立足深圳实际拓展创新,聚焦红色资源利用、红色基因传承,对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要求,整合政策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助力烈士纪念设施功能有效发挥。
同时,代表们就《办法》提出了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保护利用模式的建议,代表建议以落实保护管理政策要求为根本遵循,依托烈士纪念设施免费开放机制,实现教育群众、弘扬英烈精神的功能价值。二是关于展陈审核机制的建议,代表建议按规定时限推进改陈布展,及时更新烈士史料、优化展示形式,避免内容陈旧;改陈布展内容报相关部门审定,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实际操作基础,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关于社会捐赠管理的建议,代表建议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等方式参与,汇聚保护合力;保护单位需建立捐赠管理机制,规范捐赠接收、保管流程,保障捐赠人权益,提升社会参与积极性。
三、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
一是关于保护利用模式的建议。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是落实修缮好、保护好、管理好的政策要求;免费对市民群众开放能充分发挥其教育群众,弘扬英烈精神等作用,正是用好红色资源、强化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功能的体现,相关措施具体且可操作,因此具备可行性。
二是关于展陈审核机制的建议。定期改陈布展能及时更新烈士史料、优化展示形式,避免展陈内容陈旧,符合红色教育与时俱进的需求;改陈布展内容报经相关部门审定,可确保展陈内容的政治关、史实关的正确性和史实的真实性,兼顾了艺术感染力,避免出现内容偏差,且审核流程明确了责任主体,具备实际操作基础。
三是关于社会捐赠管理的建议。鼓励社会捐赠能补充设施保护的资源投入,拓宽保护资金和物资来源,激发公众对英烈精神的传承热情;建立捐赠管理机制和保管规范,可确保捐赠物品(如革命文物、烈士遗物)得到妥善处理,避免捐赠资源浪费或流失,相关规定兼顾了社会参与的灵活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四、听证结论
听证代表就《办法》发表了意见、阐述了理由,并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齐全、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听证代表对《办法》提出的意见建议,市退役军人局回应及时、解释详尽。代表们对于《办法》一致认可,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市退役军人局将按照程序积极稳妥推动文件出台。
特此报告。
附件:《深圳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意见听证会会议记录
听证主持人:黎洪君
听证陈述人:崔秀丽
听证日期: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