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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委党组会审议,确定我委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现公布如下:
一、制订《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布局的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处室:体改处;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二、修订《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处室:财务处;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制订《深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责任处室:中医处;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