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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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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10 12: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深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紧扣政府重大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推动出台并发布地方性法规。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抓好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清单涉及的法律法规调整工作,推动出台并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及其解读文件。二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市政府和9个区已编制发布市级、区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及时公布实施,往年的历史规划(计划)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梳理并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及时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及其意见采纳情况,实现重点政务信息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精心编制《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出版公报44期,刊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各类政策文件246件,其中,市政府规章6部,市政府(办公厅)文件54件。四是加强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五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202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坚持每年向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定期公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推动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紧扣群众关注事项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多渠道实时发布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抗击新冠肺炎深圳在行动”专栏和“深i您”疫情防控服务专区等平台,集中发布疫情信息、防控政策、医疗救治、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各类权威信息,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36场次,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引导市民参与群防群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出台全国综合性数据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试点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向社会累计开放数据集2449个、数据总量9.17亿条,成功举办2021全球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暨未来城市场景大会。三是加强监管执法情况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714项、工作计划554批次、检查结果114570户。加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率先建立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深圳信用网累计访问量25.33亿次,信息主体包括609万家市场主体(含注吊销)、1859万自然人,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全覆盖。四是加强政务服务情况公开。出台《深圳市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加强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1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99.94%“最多跑一次”、91.74%“不见面审批”、89.44%“全流程网办”,实现“秒报秒批一体化”165项、“免证办”5528项。五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全市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及总结582份,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及总结494份。

  (三)紧扣优化公开方式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科学有序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集约化建设,上线深圳政府在线英、法、日、韩等多语种版网站,开设民生诉求服务专区等便民栏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优化提升全市298个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特别是全面完善“i深圳”平台功能,优化自然人的生、老、病、养全生命周期整体式服务,打造企业准入、经营、退出全流程主题式服务,“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履职能力持续提升。三是建好政务热线咨询平台。进一步优化整合12345服务热线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热线“一号接听”,2021年总服务量2171.81万人次,同比增长43%。

  (四)紧扣制度规范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目前我市11个区已基本建立涵盖政府信息管理、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制度体系,基层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光明区、坪山区、龙华区、罗湖区等经验做法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编制发布了市、区、街道、社区四层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适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清单等,积极推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减轻处罚清单,全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通过在线会议、微信沟通、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切实提升公开能力和公开实效。

  (五)紧扣强化沟通互动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着力从解读机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全市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二是及时回应关切。健全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针对市民和企业关心的热点内容,邀请领导走进网络直播间与网民、企业进行互动交流,2021年共开展“在线访谈”“政企通”等活动270次。三是强化政民互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给市长写信、网上信访大厅、网络问政平台等政民互动板块,推出民生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服务专栏,主动为公众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创条件、搭平台、清障碍。2021年共办理网民留言60211条,征集调查意见11940条。四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21件,并按规定执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6

1

16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0

186

38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7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51986

行政强制

1644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99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66

308

3

39

58

322

53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7

13

0

0

0

0

16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32

78

1

23

20

19

1773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38

26

1

5

9

6

58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0

0

0

0

0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

0

0

0

0

0

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3

15

0

0

2

2

6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1

3

0

0

0

0

8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2

13

0

2

0

0

11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8

4

0

0

0

0

7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10

0

0

0

0

2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66

105

0

4

19

7

15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5

3

1

4

0

0

10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6

2

0

0

2

1

51

2.重复申请

79

5

0

0

1

1

8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1

0

0

0

0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6

0

0

0

0

1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8

0

0

0

0

1

59

3.其他

513

35

0

1

3

285

837

(七)总计

4667

306

3

39

56

322

53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6

15

0

0

2

0

16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0

12

37

32

181

 38

8

11

28

85

20

1

10

13

4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深圳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

  下一步,深圳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机遇,注重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走在最前列。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化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共发出信息处理费收缴通知7件,总金额18930元,收到缴费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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