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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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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17-03-30 14:2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全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100室,邮编518035,电话:0755-88102842)

  一、概述

  2016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我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制度建设、内容保障、平台支撑和能力培养,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引导社会预期、服务经济发展,以深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疏解群众急困、改进自身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制度建设。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决定》的研究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审核融入公文制发全过程。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具体办法,确定三年内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导向和实现路径。

  (二)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内容保障。制定、发布《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分工方案》。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实现市直部门(含10类行政职权事项)权责清单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各区、街道权责清单在区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推进行政职权事项要素公开,除公布行政职权事项名称外,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请材料、运行流程、履职责任等要素也一并公布。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公布深圳市承担的省十件民生实事重点任务年度完成情况,以及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全文公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制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市本级政府、市一级预算单位(93家,保密单位除外)和区本级政府的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信息,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等九大类民生科目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信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扶贫、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平台支撑。全面改版“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充分发挥其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网站信息搜索服务功能。优化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和建议、投诉网上平台,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填报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共享。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修订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实现省、市、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对接。加强“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新闻发布”、“民心桥”、“政企通”等栏目,以及“深圳微博发布厅”、“深政观察”、“圳能量”等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扎实做好政府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能力培养。聚焦政府信息公开趋势分析、依申请公开案件司法实践、规范性文件解读等内容,丰富公务员主体培训、自选培训和干部在线学习中的政府信息公开课程内容,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积极组织各区、各部门公开业务普训和热点单位公开业务专训,提升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认真梳理依申请公开反映的政府部门行政决策、政策执行、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并督促整改,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改进政府自身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67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43条,占0.4%;法规文件类信息17628条,占3.4%;业务动态类信息296481条,占57.4%;行政执法类19583条,占3.8%;办事指南类信息106087条,占20.5%;其他信息74938条,占14.5%。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公报发布信息2005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5073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489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9285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143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26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17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08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144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605件,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53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35件。其中,当面申请889件,占14.7%;网络申请2812件,占46.6%;信函申请2199件 ,占36.4%;其他申请方式136件,占2.3%。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56宗(879宗正在办理),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957宗,占18.6%;同意公开1430宗,占27.7%;同意部分公开347宗,占6.7%;不同意公开483宗,占9.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612宗,占11.9%;申请信息不存在468宗,占9.1%;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71宗,占9.1%;其他答复情形388宗,占7.5%。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区、各部门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13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5宗,占75.2%;被依法纠错的20宗,占17.7%;其他情形的8宗,占7.1%。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9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请求的7宗,占36.8%;被依法纠错的9宗,占47.4%;其他情形的3宗,占15.8%。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进展较慢,电子政务建设水平滞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2017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深化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国有企业运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公布保留行政许可中介事项清单,并动态发布更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实施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告知等运行流程。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动市、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的主体、职责、依据、过程和结果。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完善市政府政策解读回应平台功能。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方式和内容,建立政策解读专业队伍。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做好政务舆情的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对内打通市、区、街道政府网站,对外实现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府信息公开自有平台基础,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主动提供新闻素材、畅通采访渠道、邀请媒体负责人列席工作会议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方便公众查阅。

  五是加强公开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一年内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互联网环境下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机制,研究启动第三方评估和民意调查,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的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督查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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