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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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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13-03-25 17: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以及2012年深圳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本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省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扩大公开范围。统一调整规范各区属部门、街道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积极稳妥开展“三公经费”公开,统一时间、要求和格式,向社会公开了市本级政府及39个市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信息。

  (三)拓宽公开渠道。成功推出IOS版、WAP版“深圳政府在线移动门户”,方便群众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在线查询信息、办理事务及咨询投诉。大力推进政务微博建设,10个区(新区)、34个市直有关单位等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建立了政务微博,并与人民网、新华网实现了同步转播,向社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权威信息。

  (四)强化公开保障。调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在已有网上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等指标的基础上,新增组织制度建设、基层信息公开、保障服务等三项指标,评估指标更加科学、全面。精心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有关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的领导专家现场授课,深入探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问题及对策,有效提升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7.8万条,同比增加4.1%。其中市级政府部门32.6万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5.2万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会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会议713场,同比增加48.5%。其中市级政府部门460场,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53场。内容主要涉及税务管理、药品监督、社会治安、文体旅游、教育管理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共8.9万条,同比增加48.2%。其中市级政府部门3.9万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5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各区、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374件,同比增加1.9%。其中市级政府部门收到38264件,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收到110件。其中,当面申请形式的申请量为35874件,占93.5%;网上申请形式的申请量为1813件,占4.7%;信函申请形式的申请量为255件,占0.7%;其他申请形式的申请量为426件,占1.1%。在市政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市场监管局、公安消防局、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市场监管、消防安全、医疗卫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区、各部门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804768.71元,同比增加98.9%,主要涉及企业注册登记档案信息查询费用。同时,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14宗,同比增加65.2%。其中,市级政府部门受理98宗,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受理16宗。纠错30宗,纠错率为26.3%。主要涉及市场监管、住房建设、教育管理等部门。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24宗,同比增加578.8%。其中,市级政府部门受理115宗,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受理109宗。纠错9宗,纠错率为4%。主要涉及市场监管、住房建设、国资监管等部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面临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爆发性增长、涉访涉诉事件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速转移、公开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组织领导力量较为薄弱、公开内容不够深入等方面的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针对挑战和问题,本市2013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启动《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制度建设,尽快完善考核制度、统计制度等信息公开基础性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统筹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三是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大力推进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大力拓宽政府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等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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