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盐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区六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盐田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学习60学时以上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升依法决策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盐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涉法业务咨询、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2024年,聘请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91份。积极发挥专业力量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切实履行职能,推进依法治理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24年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工作,比2023年增加3项,现有社会组织事项共3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7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和其他事项1项,已全部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均为“即办件”,所有办事事项均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区民政局通过“网络宣传、设立举报专栏、发动各部门排查”等方式积极开展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盐田区社会组织总体平稳,暂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三)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
2024年1月份全面启动盐田区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年报于5月31日结束。年度年报参报率86.64%,年报信息均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将未提交年报且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2年及以上的10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他11家未提交年报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在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
(四)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抽查。
2024年,我局共对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检查,其中5家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根据抽查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执法结果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和“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盐田民政局)”等网站公开;执法案卷已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接受司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及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教育。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水平。组织我局公务人员参加 “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三是聚焦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残疾人、婚姻等领域,通过入户走访、开展政策法规讲座,利用智慧民政系统、i盐田公众号、盐田政府在线等平台线上普法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五、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一)人员和执法的力量不足,执法规范性有待提高。
一是执法力量尚有不足。区民政局仅有 6 名持证人员,且分散在不同科室。由于各科室自身业务工作极为繁重,协调这 6 名人员共同执法成为了一个难题。此外,不同科室岗位的人员对彼此业务的熟悉度不高,这导致执法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极为有限。二是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既没有执法车辆,也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执法设备相对不足。执法车辆的匮乏使得执法人员难以迅速抵达现场,常常错过最佳执法时机,极大地降低了执法效率。此外,缺乏统一的执法服装则使执法人员在现场难以被清晰识别,容易引发执法对象的质疑和误解,从而削弱了执法的权威性。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没有统一服装也显得不够专业规范,不利于联合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监管力量有限。
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主要侧重于登记注销环节的审核,对于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营,其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在社会组织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业务活动是否偏离宗旨等方面,民政部门缺乏深入有效的监督方式。因此,仍需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单位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以更好地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
六、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持续组织好局主要负责人及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法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抓好民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深入组织开展普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司法局最新工作要求,2024年全局具备执资格人员共7名,均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进行公示。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每年度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名单作为随机抽查对象,按照教育类、社会服务类、慈善类、社会服务类、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领域,梳理出社会组织抽查分类库,其中包括教育培训机构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分类库。
3.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比例及频次、检查内容、组织实施时间等,严格执行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告知当事人回避权、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执法检查事项、要求其提供材料等内容配合开展执法活动,抽查结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盐田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制定《盐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组织实行“双随机”抽查。二是开展行政检查执法时,携带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像,包括向检查对象亮证、发《行政检查通知书》及其《送达回证》、进行《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内容。三是严格对照案卷评查标准,按一案一档对行政检查录像归档。并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盐田民政局)”等系统平台中完成相关行政检查数据信息的录入工作,完成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民政领域法治宣传。
一是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二是结合民政业务,深入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等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对象法律意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
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