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盐田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以法治激发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盐田区财政局党组认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财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局法治建设领域落地生根。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建设法治财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用好“深i学”等干部学习平台及法治专题学习会,推动财政干部职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实质和内在要求,持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依法理财观念的形成和巩固。
(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飞虎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主要负责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推动所有财政干部在法治思维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局班子成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审议财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财政法治建设和行政处罚案件等法治工作议题,并将局班子成员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做好法治建设资金保障
(一)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在局领导的带头作用下,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普法考试,通过率为100%。同时,为方便开展执法工作,我局积极动员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为100%。2024年,我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线上培训会,并组织区各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人员参加由深圳市财政局举办的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业务培训会和新修改会计法专题培训会,培训多达360人次,通过推动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单位现代会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筑牢合规文化思想根基。我局在对盐田区属国企年度法治培训中均增加合规内容,突出宣传“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大合规宣传力度。2024年,在合规指引文件印发后组织区属国企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开展合规管理建设专题培训。同时,开展与市属国企深圳交易集团交流活动,学习借鉴交易集团在合规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合规管理体系。
(三)积极做好法治建设资金保障。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情况下,我局切实将有限资金保障在“刀刃”上。2024年,区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责,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区级财政安排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经费共291万元,相关经费主要用于政法司法宣传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及行政、文化执法等方面,确保了全区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区财政局在盐田政府在线设置“盐田区自行采购”专栏,进一步规范我区自行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切实提高自行采购透明度。同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我局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对照考核要求开展自查,针对自查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以及今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盐田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2024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我区自行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责任制,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同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盐田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切实提升企业依法治理、合规经营、规避合规风险,保障深化改革与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先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关于推进盐田区属国企合规管理建设的通知》,围绕外部规则变化,对企业制度进行动态监控,并要求区属国企对现有制度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自查,针对企业制度空白及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指引企业推动构建以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合规指南、操作手册等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我局先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采购人专项监督检查等多项工作,并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及区审计局移送的关于区人民医院涉嫌围标串标、规避集采等审计事项,坚决查处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的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管职责
(一)加强财会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我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检查的方式,围绕“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大领域开展检查。在全区一级预算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重点抽取4家一级预算单位共计26个项目开展复查,同时配合市财政局对我区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复查。
(二)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采取预算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开展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2022年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提升我区预决算公开质量,确保我区预决算公开及时、细化、完整、真实、准确。
(三)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区事业登记管理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检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随机抽取3家单位派出专项检查小组扎实开展抽查工作。通过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等进行检查,规范单位的会计、政府采购、单位法人信息公示等行为,全面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事业单位管理,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法治财政建设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干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重业务、轻法治,平时只满足于统一安排或与自己工作相关度较高的法律知识,而对新出台法规、重要节点出台或与自己工作关联度较少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在法治工作推进上不够主动,从而在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的能力方面稍显欠缺。
(二)法治建设队伍专业性不足。由于我局更多招录的是与财政领域相关的专业人员,而较少有法律相关人士,因此负责法治同志多为非法律专业人士,且都是兼职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在法治建设工作上有时会力不从心,法治建设队伍专业性需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方式需进一步创新。此前的普法主要以培训、讲座、集中学习等传统方式居多,尚未研究多形式多样化的法治建设活动,普法方式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审查力度不够,需进一步严防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和质量。
(五)法治支撑能力不足。对国企法治建设的指导力度未能完全满足其增强核心功能和竞争力的要求,在重大改革创新和重要经营活动的后劲动力不足。
(六)与区属国企的普法联动有待增强。区财政局与区国资局合并不满一年,法治交流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国企改革实践、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快建设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重大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抓实抓细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以党建带队伍、抓业务,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思想站位和大局意识。
(二)加强与区属国企的普法联动,深化区属国企合规治理建设。通过多种渠道与区属国企开展普法活动,推动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聚焦财政领域执法、管理、服务工作末端,以普及财政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精准务实的普法联动。同时,抓实业务合规和行为合规两条主线,推动合规管理在区属国有企业扎根落地、走深走实。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精做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梳理完善相关执法工作要点与立案办案流程,增强对执法行为实体和程序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把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工作,突出风险防控意识等重点环节的检查,推动财会法规制度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