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鲘门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鲘门为目标,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抓好党员学习。开展“奋进计划”“农村党员进党校”等专项培训,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确保在法治建设方面始终沿着党的目标和方向坚定前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自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大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法治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推进“无讼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首席法律顾问等工作的落实,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建设,积极发挥政府能效。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成立鲘门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开展街道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等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构建事权清晰、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加快深汕湾机器人集聚区、百合学校、培训中心、会展中心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合规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决策质效。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治化。一是落实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任司法所所长为街道首席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街道工作会议,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确保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二是引入专业法律服务。将法制审核贯穿街道重大决策、土地整备等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法制审核成为定政策、上项目前的“刚性门槛”,通过法制审核部门审核文件411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87份,律师出席会议83场次,切实把好行政决策合法关,有效降低行政风险。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印发《鲘门街道美丽圩镇长效管护机制》,以确保鲘门街道圩镇建成区整治和运转正常并长期发挥作用。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等工作,加强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镇改街道工作部署,积极探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实施鲘门街道清单编制工作为契机,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组织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执法培训,均完成每年60学时的要求。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执法程序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人性化手段开展执法活动,尤其针对占道经营、违法建房等行为,首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进行劝导、教育,在取得社会效果的同时,降低执法成本。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违法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执法监督。2024年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数量为21宗,处罚类型为警告,未涉及罚款。所有案件均属委托执法协议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权等行。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街道严格按照市、区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建强政府应急处突队伍,通过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街道开展地震、防火、防汛防台等应急演练3场,组织减灾安全知识培训和讲座20余次,通过演练和培训引导、规范村委和社会力量社会参与应急事件处置,提升基层组织、社会力量的应急处突能力。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完善调解网络。开展街道调解员考核工作,提升调解员履职能力。构建调解委员会、法院、派出所多方协作机制,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街道各级调委会受理、调处矛盾纠纷90起,涉及金额100余万,成功化解了涉及工伤赔偿、意外死亡等各种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以红泉村委为“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引导“法律明白人”、热心村民等民间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推动乡村基层治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优、推优工作,通过普法宣讲、法治培训等方式为“法律明白人”赋能,增强基层治理力量。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积极化解。2024年,诉求服务中心接访信访人186人次,诉求系统平台收到220件诉求,民意速办平台收到395宗意见,均按照程序处置、答复。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开展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提供“家门口”法律咨询超600人次,切实为村民解决法律问题。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推动常态化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第一议题”、学法考试、普法宣讲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组织在编干部参与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促进基层依法行政。二是建强普法队伍,提升普法质效。整合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组成了一支基层普法队伍,夯实基层普法力量,提升普法质量。三是推进全民学法用法。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禁毒、国家安全等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悬挂普法宣传条幅200余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条件和氛围,增强群众学法用法意识。
(七)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街道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开意见箱、投诉电话、民意速办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推动街道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2024年鲘门行政诉讼17宗,每宗诉讼做到出庭又出声,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行政复议6件,均按程序及时答复。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将政务信息公开,并依托驻村干部、村委信息解读到位、解释到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街道工作效能。推广群众诉求办理、民意速办等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街道工作效能。构建治安防控网格化智能体系,聚焦基层网格,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落实“双系统”应用工作,推动深圳市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的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控,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的改进情况
2024年,针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区镇机构不对应、法治人员专业性不足等问题,鲘门街道有如下改进:一是启动镇转街道工作,逐步梳理内设机构,优化部门配置,配合上级有序进行人员转隶、薪酬体制建设等工作。二是通过培训、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三是通过普法讲座、培训对“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治工作者进行法制教育及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基层法治队伍较为单薄,街道、村两级法治队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街道法治工作人员和执法工作人员的比例较低,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法学素养和法律知识不够扎实,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存在一定的影响。
二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传统的普法宣传方式如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已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传统普法方式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难以吸引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兴趣,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三是执法职能衔接不畅。镇改街道后,部分行政执法职能需要重新划分,之前镇政府负责的一些综合性执法事项,在街道管理体制下需要和上级部门的派出机构重新进行对接,进一步明确赋权执法事项和执法流程,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足,信息公开程度离法定要求仍有差距。尚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公开方式单一,公开渠道有所欠缺,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后信息反馈有所欠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没有做到常规化和长效化,存在公开信息碎片化、短期性和滞后性等问题。
六、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依法治街水平。推进依法治街委员会的成立,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推进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推动街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探索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镇改街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梳理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厘清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措施,构建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执法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落实“双系统”应用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控,规范依法实施执法的行为,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三是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干部职工法治培训,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法治队伍力量,强化法治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依法治街水平。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普法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构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利用新媒体平台和技术手段,提升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六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执法程序和标准,制定详细的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步骤和要求,确保执法活动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多元监督格局。
七是完善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村居律顾问律师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化解矛盾工作的能力。
八是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健全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实现工作资源整合。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处理信访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引导。聚焦征地拆迁、外嫁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信访问题突出的领域全面摸排,做好风险研判与维稳保障。
九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并细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具体地公开。明确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部署,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进政府和公众交流互动。
十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主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推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队伍,形成覆盖全镇的应急联动网络;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