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强化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专业能力。承办区领导交办任务22项,已完成12项。备案政府合同139份,其中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及框架协议共50份,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以上的共计89份。
二是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坪山区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提请区政府发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424个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已下放街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深圳市坪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由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扩大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办理区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我区现行有效的区规范性文件2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5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发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2项。根据工作情况提请区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改革。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按照“重点统筹、按需驻点、相对集中”的原则,初步统筹区委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筑工务署、交通轨道管理中心等10家区直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统一招聘、集中使用管理,提供服务1000余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共开展4轮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119宗。组织对建筑废弃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查处、消防执法、林业执法等多个重点领域进行5次执法协调。召开1次法治专项督察协调推进会研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是执法信息系统监管不断加强。不定期抽查各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录入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单位,要求及时整改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编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抽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制定《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完成公示。2021年,我局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联合检查,对坪山公证处进行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4家随机抽取的律师事务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2家为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结果按照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坪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平台进行公示。
四是落实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完成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等各阶段任务。通过行业专项整治,增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公证机构、公证员为民服务意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五是开展社区矫正“品质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社区矫正联动机制,统筹多方力量参与,打造智慧社矫体系,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五)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加强行政诉讼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于2021年6月起实现区级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与坪山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区司法局内设机构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加挂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牌子,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组织架构体系。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9宗,不予受理2宗,其中办结11宗,正在审理8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6宗,已审结22宗(含3宗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二是“枫桥经验”质效凸显。目前,在册备案的调解组织共99个,“福田模式”人民调解员33名。组建了人民调解专家库、兼职人民调解员库、人民调解义工队等。2021年4月30日正式成立坪山区调解协会。
三是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维权服务新模式,在区法院、区信访局、区交警大队、辖区派出所等设置驻点调解室,为辖区群众提供调解服务。共调解案件3763件,调解成功3533件,调解成功率93.88%。制定并印发《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援前调解工作规程》,共受理援前调解案件58宗,调解成功51宗,涉案金额约400万元。
四是法律援助持续增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5宗,其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26宗(含群体案件20宗),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95宗,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宗,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5宗,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714宗。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咨询3980次,提供法律帮助244次,提供认罪认罚见证701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约1835万元。
五是深化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社区法律顾问共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5831次,其中法律咨询3374件、纠纷调解887件、合同审查782次、法治宣传438场、其他服务350次。
六是建立机制全面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推动出台《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对法律服务作了专章规定,制定了多项具体的支持措施,包括落户奖励、营收和人才奖励、服务实体经济奖励、联营奖励和场所激励等。制定《坪山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和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目前,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7家、律师84人。
七是公证为民能力不断提升。坪山公证处接待办证群众和电话咨询15000余人次,办理公证业务9408件,推出“周六不打烊”便民公证服务,加强“远程视频办证”和“公证到家”服务。
(六)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一是普法计划长效部署。根据省、市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收集59个普法成员单位400余项普法任务,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圳市坪山区2021年度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坪山区“八五”普法规划》。
二是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根据广东省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处级(含处级)以下公务员学法考试通知,组织我区1442名公务员参加考试,实现国家普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全覆盖。
三是新媒体推文宣传数量不断增长。通过读特、今日头条、坪山政法等新媒体平台共推送宣传稿件350余次,转载、发布短视频70余条,拓展了坪山普法的新思路,形成“坪山普法”的新常态。
四是法治创建取得新突破。坪环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增碧岭、秀新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深圳市社区矫正基地暨坪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获评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四星级基地,坑梓法治文化广场、坪环社区法治公园获评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三星级基地。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融合双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党组会、局务会、工作例会等会议学习90余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法讲堂”,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
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相结合,开展21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新制定修订35项内部控制制度。
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向区政府汇报坪山区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报告、行政应诉败诉报告。组织规划土地监察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坑梓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作述职报告。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性亟待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体系亟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行政执法实务中重结果、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当前我区政府法制机构在队伍、机制方面仍存在不全不强不专问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街道法治建设队伍力量不足,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相对落后,政法基础设施不足,政策扶持效果刚刚显现,对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才吸引尚需时日。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频次和力度,持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区、街行政执法职责争议解决机制,完善“两法”平台建设,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三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抄报制度。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化政府法律顾问改革,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探索创新政府法律顾问考评方式,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坪山特色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经验,为建立非行政编制公职律师队伍探索经验。三是强化培训教育,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编制各责任主体普法责任清单,将各机关、街道、社区打造成普法的主要渠道。四是推进智慧社矫建设。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社区矫正队伍,推动社区矫正向智慧化、信息化、精细化转变。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
一是加快构建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优化商事调解工作制度。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建设“坪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二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提高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跨部门流转效率,实现跨系统办案。三是拓展公证业务覆盖范围,满足群众公证服务需求。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