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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国资)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2-06 17: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坪山区财政(国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财政国资领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并作为局党组(党委)会第一议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传导,局党组(党委)书记积极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组(党委)成员围绕分管领域积极筹划,迅速部署;制定《坪山区财政(国资)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普法内容、责任科室,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并结合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的普法宣传,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教育渗透到依法行政全过程。三是积极组织学法考试,要求全局在编人员按要求参加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局内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水平,我局参考率和满分率均达到100%。

  (二)规范政府采购业务,全面提升执法力度。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印发《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指导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等工作。同时从严管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质效,2024年度,共受理642次合同备案申请,审核通过382份合同备案。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违规处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年内共办结审计移交案件2宗、投诉案件5宗、举报案件4宗。三是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面向采购单位每季度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对政府采购全流程及风险点进行详细讲解,交流最新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有效解决了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问题。

  (三)大力完善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党建、人事(人员和薪酬)、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模块形成“1+4”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区属国企合规体系施行。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城管领域(公园、道路、绿道)支出标准》《坪山区部门预算机动预备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使用、支出等领域的管理制度,提升管财理财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要求提高公众参与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单位法律工作顾问,协助开展依法行政及财政执法工作。全年开展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72份、出具法律意见80余份,有效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四)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公正透明度。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财政执法,并严格按市财政局统一制定模板出具执法文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从案件启动至案件结束全流程均在深圳法治平台记录,做到有迹可循。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3家检查对象(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关注是否依法设置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检查发现3家单位存在采购管理、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证照管理,加强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和执法培训,2024年我局新增5名执法员并完成3名执法员换证工作。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助推和谐稳定。

  我局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及时通过法定渠道公正高效化解矛盾。2024年度,我局通过“坪山区智慧指挥平台”受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案件共34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高效处理完毕,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局积极主动深入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着力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等经济金融风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落实落细。一是牵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上级部门各项工作任务在我局扎实落地。二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工作亲自部署、情况亲自过问、困难亲自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国资业务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落实。三是有效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用好网络教育平台等资源、主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带头落实并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述法,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切实做到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并落实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学法氛围不浓、法治思维解决实际工作问题欠缺等问题,2024年我局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改进:

  一是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充分利用“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圳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中深入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在学法考试中以满分成绩检验学习效果,营造了人人学法、处处用法的学法氛围。

  二是加强内控建设。紧密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根据财政国资职能,加强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推动法治工作与财政国资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践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202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我局能在日常工作学习中持续加强法治理论的学习,但更多是围绕领导讲话、政策条例等文件开展学习,在针对财政国资领域的各项具体业务开展深入学习研究方面做得还不够,理论指导实践方面还有欠缺。同时,部分干部员工对法治理论学习还停留在“知道了、了解了”的程度,在真正做到“掌握了,运用了”方面还不够,灵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财政国资领域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方面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我局干部职工中法学专业人员比例较低,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较少,在涉及需运用法律方面专业知识解决问题时比较依赖外部法律机构和顾问。同时行政执法岗位多为兼职执法员,在开展行政执法时还需兼顾业务工作,不利于完整、准确的落实好执法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程序。

  三是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对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方面更多依赖于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主开展培训的频率较低,在法制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方面还不够完善;培训内容更多侧重于法律法规条文的讲解,对实际案例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方面做得不够,不利于执法人员直观感受和全面理解法治理论在预防和处理问题中的指导性作用;学习形式也不够多种多样,在全面激发干部员工勤于学习、乐于学习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财政国资领域法治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辩证思维和真理价值,不断深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确保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将法治内化为行为准则。

  二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着力加强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纵向联动、与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与其他各类监督工作贯通协调,并结合财政国资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着力加强财政国资系统法治化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用活用好各类培训平台资源,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法治意识。同时,结合财政国资系统党建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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