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碧岭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履职能力和法治环境水平得到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街道领导带头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制定《碧岭街道党工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重点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其中,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于8月21日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0月16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结合“三会一课”,通过各级党组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不断提高街道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水平。2024年街道各级党组织开展相关学习253次。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主任的依法治街委员会,全面统筹街道层面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带头过问、重点环节带头协调、重要任务带头督办,积极参与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二是健全决策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及党工委会议常设议题,定期听取街道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听取法律顾问专业建议的工作机制。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牢牢扛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把《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落细落实落到位,用法治保障街道“3+8”全域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行政监督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规定。设立了首席法律顾问,统筹协调处理法律顾问工作,对行政决策合法性从严把关负责,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采购、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截至2024年10月底,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706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4年涉街道行政诉讼案件1宗,已开庭未裁决,街道主要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通过“执法双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执法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及时性,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执法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四是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街道政务重要信息。截至2024年10月底,在区政务服务平台共推送258条街道政务信息。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编制、人员、技术等方面同步配套保障,确保查违等街道新增综合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坚持“无事不扰企”的工作方法,精准施策发力,积极联合多领域执法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和频率,从而增强执法效能。三是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业务培训,每年开展两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月组织开展两场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创新式开展“碧岭安全大家谈”活动,10月开展行政复议法宣讲活动,不断提升街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执法事项建立“直播式”执法机制,通过晶报平台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网络直播行动,将执法晒在“阳光”下,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一是积极推广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建立“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人民调解体系的基础上,加强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行政调解工作,设立区法学会碧岭街道服务站和6个邻里家事调解工作室,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和风险研判,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网格员、治安员等队伍作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发现隐患问题及时介入处置,依法化解了某环保公司、某混凝土公司、某劳务公司等多宗群体性劳资纠纷。三是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一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三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落实“府检联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服务基层群众,确保群众能够就近便捷获得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依法解决纷争。四是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打造综治中心示范点,进一步整合辖区平安建设资源,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及考试,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职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2024年度街道学法考试参考人员参考率和满分率均达到100%。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学法用法意识得到提升。针对个别执法人员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制定《碧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度培训计划方案》,每月组织开展2场执法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开展2次“执法大讲堂”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办案程序,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二是行政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积极承接机构改革职责,做好执法后备力量储备,鼓励公务员报考申领执法证,目前已有36人持有执法证。三是基层法治专业力量得到配强。街道设立司法所(与平安法治办合署办公),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司法所所长,采购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派驻律师3人,为法律审查、执法案件审查等提供法律支撑。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一是对新法新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在新法新规颁布实施的前后,由于未及时组织系统、全面的宣传培训,以及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导致用法时仍停留在旧法上。二是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有待加强。随着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规范行政执法要求更加严格,执法的依据和程序、案卷评查标准都在不断修改完善中,一些执法人员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的掌握仍有欠缺。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街道依法治街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街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等内容,通过专题讲座、案件剖析、现场教学等形式,对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推动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理顺执法思路、规范执法流程,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为执法规范化、队伍标准化巩固坚实基础。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整合辖区法治资源,推动街道综治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学会碧岭服务站深度融合,积极链接区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等服务,培育“法律明白人”,在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为辖区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