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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31 16: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坪山建设”安排,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和“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干部职工线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和报告金句、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和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重大部署,深化水务改革,签订坪山区水环境领域首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交流发言学习心得体会;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线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2024年)论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区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坪山区水务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

  1.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14项事项实现“秒报”、4项事项实现“秒批”;配合区政数局推广“视频导办”服务及“精准推送”服务;完成“一件事一次办”区级考核要求。对申报业务及时办理,截至目前所有业务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完成,未出现超期件。

  2.主动服务开展指导活动。深入建筑工地、餐饮、汽车服务等排水户现场,指导其办理排水手续;涉河涉水项目提前介入、专人对接,协助优化涉河涉水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动态清理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个——《深圳市坪山区生产建设项目涉水事项管理规定(试行)》(深坪水规〔2021〕1 号),该文件在有效期内。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2023年印发的重大行政决策——《深圳市坪山区2023年节水典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报送《〈深圳市坪山区2023年节水典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2.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较大数额罚款和重大疑难案件一律经过案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党组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决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下放街道办事处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开展水务领域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培训,针对两个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进行讲解,并就日常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违法线索等进行充分交流。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落实案卷评查制度。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2024年版)》,从实体、程序、文字表述等方面开展8次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提升制作案卷水平。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坪山信用网后台管理系统录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数据。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供水、排水、河道、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39次(含联合检查9次);行政处罚立案34宗。二是实施水务建设市场失信惩戒制度。出具不良行为认定1单,涉及不良行为认定主体1家,有效规范水务工程市场行为。三是加强跨层级联合监管。联合深圳市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深圳市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做好河湖保护、供排水管网安全,有力保障坪山区水安全。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2宗,区政协提案4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及答复工作,满意度100%。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检察院协助调查函3份、调卷函1份、调取证据通知书4份、磋商函和立案决定书(同一个事项)1份;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行政复议终止);办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办理民事诉讼3宗,无行政诉讼案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坪山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发布信息118条,办理依申请公开4单。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执法指导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审查230余份合同、解答60余次法律咨询、修订5份文件、评查90余宗行政执法案卷、提供1场法治讲座。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妥善化解处置水务领域信访矛盾、民生诉求,接办信访和民生诉求案件16800余件,办理率及按期办结率保持100%;其中办理国家满意度评价案件84件,办理率、按期办结率及已办结案件满意率均为100%。

  (七)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制,参加区里组织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参加全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率和优秀率100%。三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参加区里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考试1次,不断提升全局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八)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

  周鹏同志在首届“沙场秋点兵”——“执法深较量 品质圳提升”主题行政执法综合能力与创新竞赛中,被评为“行政执法标兵”。

  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制度建设待完善的改进情况。已根据国家、省、市、区最新规定,结合局行政执法实际,已完成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检查操作指引等制度修订,建立健全制度建设。

  (二)执法简易程序待完善的改进情况。主动适用简易程序查办两起非法使用消防水案件,执法人员与自来水公司协作,当场认定取水时长、取用水量、应缴水费数等,当天开具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积极配合并缴纳罚款,制作执法简易程序文书模板,完善简易程序办案机制。

  (三)政务服务水平待提升的改进情况。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放管服”要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排水备案、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等1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纸化审批”,开展建筑工程涉河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及企业用水节水等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及业务辅导。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水务个别领域执法线索发现较少。行政处罚立案34宗,其中:河道类案件14宗,排水类案件2宗,供水类案件14宗,水土保持类案件1宗,建设安全质量类案件3宗;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河道类和供水类案件,排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个别领域执法线索发现较少。

  (二)案卷制作水平待提高。随着省市区案卷评查标准的提高,案卷制作需遵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要求越来越多,合法性和规范性注意事项越来越细化,现有的案卷制作水准不能匹配越来越高要求的案卷评查标准,案卷制作水平需要提升。

  (三)法治工作创新性待提升。现有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是根据上级来文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较少,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创新性不足。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边角隐蔽领域问题查处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坪山区实际,加大查处水务领域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线索,开展供水、节水、排水、河道、水土保持等行政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创造良好的营商生态环境。

  (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市区案卷最新评查标准,加强案卷审核专员培训,普及案卷制作合法性和规范性新要求和注意事项,不断提升案卷制作水平。

  (三)提升法治工作创新性。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挖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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