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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9 16: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市、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相关文件,充分发挥法治思想在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程序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单位领导带头学。2023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第一议题65次,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2023年共召开党支部会议45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法治思想宣传。通过电视屏、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局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认真听取公众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二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和《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抓好两个制度的有机衔接,确保决策内容上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上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强化执行政治规矩的制度保障,规范财政重大决策行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1-6月专门聘用一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工作顾问,协助我局依法行政和开展财政执法工作,后续区司法局专门为我局分配1名法律顾问。2023年度,法律顾问已为我局开展合同文件审查1081件,出具法律意见83份,案件讨论15次,答疑咨询70次,有力推动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化水平。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财政执法,执法过程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模板。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使用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从案件启动至案件结束全流程留痕记录深圳法治平台,做到有迹可循;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单位为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局,联合检查事项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统计报表相关指标情况,经随机抽取,我局联合检查对象为深圳市健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亚加电机有限公司。我局已按要求在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结果公示。目前我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2023年度,行政检查案件9宗、行政处罚案件0宗、行政许可案件13宗、行政裁决案件4宗。另外,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证照管理、加强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和执法培训。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财政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以及资产综合报告均经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全年高质量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8件。二是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落实与谋划好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深入研究工作思路举措,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开质量。严格按20日时限要求将经人大批复后的本级政府预决算(含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多形式、多渠道公开,详细公布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信息;组织全区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实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单位均做到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组织各债券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五)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我局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注重公正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及时通过法定渠道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财政行政机关处理财政领域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的作用。2023年度,我局通过“坪山区智慧指挥平台”受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案件共9件,均妥善处理完毕,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今年以来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4宗,行政处罚案件0宗,举报案件3宗,这些案件的处理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高效处理完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外,深入开展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等经济金融风险,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化解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

  (六)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考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提升本单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坚持利用“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内法规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利用干部学法用法相关网络平台,加强财政业务法规学习,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有力提高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2023年度我局公务员学法考试全部达到100分,进一步检验了我局学法用法懂法的效果。

  (七)制定规范化文件,建立支出标准化

  一是研究起草了《坪山区财政局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坪山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文件,逐步建立高效科学的财政评审体制,规范财政评审流程,做到评审工作有章可循。开展坪山区河道、水库管养项目管养预算支出标准编制。目前已完成全区16座水库和29条河道的现场踏勘,在梳理总结各水库及河道的类型、特点、管养内容及费用组成基础上,初步完成了标准编制工作。二是开展关于坪山区公园管养、道路绿化管养、绿道管养三大板块的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工作。目前根据我区各个公园、道路和绿道的类型、管养内容等情况,规范了各版块的管养级别与管养标准,现已初步完成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执行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强司法保障。2023年保障法治相关经费2029.36万元,其中基层司法业务849.2万元、法治建设613.4万元、社区矫正537.6万元、其他司法支出29.16万元。

  (八)财政预算预决算编制合规

  一是开展2023年政府预算编制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预算编制“二上二下”流程,我局编制形成了《关于坪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坪山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向各单位批复预算。二是开展2023年预算调整工作。为抓紧做好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尽快发挥债券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我局编制了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坪山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调整内容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务支出2亿元。三是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作。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分析,我局撰写了《关于坪山区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四是开展2022年决算草案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圳市坪山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编制形成了《坪山区2022年决算草案》,经坪山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向各单位批复预算。

  (九)政府采购依法公开透明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印发《坪山区采购人政府采购易发问题及防范意见清单》,为采购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方向指引作用。二是依法依规开展监管。规范办理各类政府采购案件,办结投诉案件4宗、情况反映案件3宗,实现“零复议,零诉讼”。开展政府采购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复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三是健全政府采购沟通协商机制。面向全区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针对区卫健系统区委宣传部及下属单位等重点单位开展“点对点”政府采购业务交流培训分析政府采购实操案例,交流最新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履职尽责。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深i学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在学法考试中以满分成绩检验学习效果,严格践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二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深圳市坪山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和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加强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推动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提升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党支部会议组织人员集中学习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线上通过深i学学习法治课程,线下通过学法考试检验学习成果。经过一系列学习,强化了我局行政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推动法治工作提供知识储备和能力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法治工作中思想方法尚需创新,对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应对的新办法。二是普法内容及宣传形式单一。我局专业性强,日常学法内容主要是跟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单一,不够全面。由于条件和人员所限,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上主要还是以传统学习培训和网络宣传方式为主,存在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整改问题,推动财政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坚守人民立场,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相结合、共推进,切实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思想站位和大局意识。

  二是继续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用好用活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和“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引领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用好省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发挥普法“播种机”作用,拓宽覆盖面,使学法成为常态,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财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行为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执法规范要求,增强对执法行为实体和程序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把握,不断提升执法质量,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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