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出资人职责定位,坚持依法依规履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深刻领会其中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聚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扎实做好集体学习研讨、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等工作,确保党员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学通弄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国资系统落实落细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国资系统党员大会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纲要(2021-2025)》,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认真组织开展普法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局机关党支部迎“七一”暨“送法进社区”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居民派发扫黑除恶宣传品,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支持和积极性,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下了群众基础,积极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托迎“七一”暨“送法进社区”普法志愿服务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在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解,积极引导广大社区群众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三是在坪山区云巴站台、坪山国际人才街区、坪山城市候机楼、坪山雕塑艺术创意园等地电子屏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视频,有效引导群众树立“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让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人心、赢得民心。四是局机关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强有力的专题普法活动,帮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高质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本年度累计学习40余次,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教育工作。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领全局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资系统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法治教育网等线上法制培训,考试通过率100%;建立座谈讲法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党委会会前学法、党内专题学法、“双周学堂”分享会、专题宣讲等载体,宣讲本系统的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七一”暨“送法进社区”活动,带头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积极营造全局上下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和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围绕“管资本”这一主线,我局坚持适度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层级,陆续优化完善落实国企监管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以国资监管“1+N”制度为抓手,以《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围绕党建、人事(人员和薪酬)、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模块形成“1+4”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同步出台40个配套文件。在法治化、合规化轨道上行使行政权力,放管结合,该管的严格管住管好,不缺位、不失职,如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合规制度规范,推进区属国企合规体系施行,设置首席合规官,加强国企内控合规管理,对国企开展投资后评价,促进区属国企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和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转变村集体投资观念,打消股民对于金融类投资的顾虑。组织股份合作公司赴南岭村学习调研,组织参与“深圳创投日”股份合作公司专场活动和优质项目路演,鼓励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股权投资。三是积极促进股份合作公司盘活存量资金,引导股份合作公司有序进入金融投资领域,指导股份合作公司重点投资坪山区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项目;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出资入股坪山珠江村镇银行,实现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牵头组建多元化投资发展联盟,实现相互支持、抱团发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本年度出台了《坪山区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主业管理,推动区属国企分类监管,因企施策推进国企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坪山区属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企业负责人薪酬外待遇、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行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维护收入分配秩序,建立规范福利发放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全面科学监管,进一步修订《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深坪国资〔2023〕50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建设工作招投标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3〕1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3〕2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上半年,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团队,聘请了广东商拓律师事务所、广东中致友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下半年,由司法局统筹安排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我局合同及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法律分析、现场咨询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落实行政执法监管机制
截至2023年10月底,因尚未发生需执法案件,我局行政处罚案卷数为0。为增强依法履职的法律观念,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今年局内共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活动2次。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2023年,我局共收到并承办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我局均为主办;市七届三次会议提案3件,1件为我局主办,2件为我局会办;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7件,2件为我局主办,5件为我局会办;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8件,1件为我局主办,7件为我局会办;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理答复率为100%。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紧紧围绕本职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细化公开范围和渠道,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平台,按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共计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89条。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截至2023年11月13日,我局共接收信访案件124件,已办结107件,正在办理17件。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大力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强力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持续深化信访机制优化、着力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2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1次,召开有关信访工作专题会议16次,主动约见、联系重点信访人73次,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及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会6次。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国求初件37件,同比2022年下降33.93%。
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2022年局内一些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薄弱,今年增加了培训次数,有效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2022年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上主要还是以传统学习和宣传方式为主,存在普法的宣传面不广泛、不平衡问题。今年开展了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在普法的同时学法,切实提高了社区群众法律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窄,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开展不深入。二是在处理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信访群众的情绪安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科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优化完善“1+4”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资源型资产租赁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人事管理、选人用人考核分配、工资总额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法治讲座、定期法治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维护稳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等能力,提高国资监管法治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及时掌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运营机制等经营动态,保障集体经济的利益。常态化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履职培训。
(二)盘活集体闲置资金,引导多元化发展
持续引导股份合作公司转变发展观念,因势利导,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创投基金、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实体投资等多元化发展;常态化组织国企集企合作发展推介会、优质项目路演、互动沙龙等活动;持续推进多元化投资发展联盟建设,推动、鼓励、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强化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联动有效盘活闲置资金;推动出台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常态化管理和维护综合监管平台
全面提升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平台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来源准确性和准确性,督促股份合作公司对信息数据及时录入和更新,做好系统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问题,做到“寻隐患、找对策,降低故障率”,保障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平台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用户体验。
(四)持续发力,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围绕服务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加强对重大改革事项、重点改革工作方案的法律审核,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紧紧抓住社区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注重企业、社区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