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法建卫、依法强卫,紧扣行业特点和民生需求,积极推动辖区内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贯彻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学习和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中认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年召开局党组会44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共组织党纪专题学习30次、举办读书班12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188次,发放党纪学习教育材料1500余本,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学习455次,学习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全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开展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做好述法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送达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产生行政检查档案3340份,行政处罚档案193份全部录入区档案管理系统。
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紧守合法性底线。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南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服务,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作用,参与工作会议9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7份,审查合同870份。
(二)积极探索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变革,提高行政效率
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小组开展四个月专项整治行动,医美小组共作出处罚决定50宗,金额共178.4万元,取得良好整治效果。疾控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局完成了10名执法业务骨干的职级晋升,树立了推优、培优、尊优的用人导向;同时吸取医美小组成功经验,抽调优秀骨干,组建医疗稽查队专门负责调查医疗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工作,有效激发了执法队伍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升了行政效能。
(三)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服务效率
印发了《南山区社会办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对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制定独立的量化等级评价标准。通过现场检查、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核查等方式,依照评价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分,将医疗机构分为A、B、C、D四个等级,将量化分级结果作为日常监督、双随机检查、约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定期评价与即时评价相结合,实现了分级管理及动态管理。
(四)持续开展边执法边普法,落实柔性执法
一是开展重点医疗机构约谈工作。针对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降低投诉、控制风险的需要,对其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宣传、警示教育,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2024年已对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集中约谈2次,单独约谈机构24家次,针对医疗机构开展专题培训6次。
二是制定“三函两书”警示机制。对监督对象出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发放“三函两书”进行警示提醒,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保障医疗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2024年已印发监督提醒函12份、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19份、工作提示函3份,卫生监督意见书917封。
(五)落实“两法衔接”,加强部门联动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2024年共计移送案件线索27条,发出协助调查函42份。
(六)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印发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指引,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加强与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医调委联动,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强化医患纠纷调解力度,全面提升群众诉求服务水平。
(七)法治引领,创新驱动,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托南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廉政普法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并与深圳大学法学院成立“卫生健康法治与政策研究中心”,对系统内医护人员开展普法培训,在全市卫生健康行业普法领域有着创新意义与示范作用,并获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簕杜鹃”优秀典型案例新文化赛道二等奖。
二是推进医院法治建设,培养医疗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领域问题,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为医院法治建设试点单位,成立医疗机构法务部,为依法治院保驾护航。该试点案例在中国医院协会举办的“2024年度医院法治建设”中被评选为创新案例。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服务事项开展事项梳理、情形化拆分、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关联、时限压缩,不断提高网办率工作。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办理事项的90%以上。在省事项管理系统纳入32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不断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针对2023年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局积极改进,牵头印发《南山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增强部门协作,有力打击违法行为。
回顾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我局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南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尤其是医美机构数量增速加快,并产生了一定的聚集效应。执法人员需负责全区1200家社会医疗机构、81家社康、5家医院、51间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执法;此外,我局还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等职责,监管范围广、对象多、难度大,虽较2023年执法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但现有执法人员配置仍无法满足实际监督执法需要,不利于执法效率的提升。
二是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滞后。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的投诉是今年新增的投诉热点。该类型投诉查处难度大,接到该投诉往往预付费医疗机构已因经营困难闭店,无法查处。此外,对于预付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可能不够,不足以形成有效的震慑。
三是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目前,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仍处于发展关键期,部分公立医院已经取得一些可行性较强的有效经验,但仍有部分公立医院未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忽视法治建设与提升业务水平间的联系,法治建设不够精细。
五、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促进公共卫生领域与疾控体系融合
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的改革部署,主动融合,确保疾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全覆盖,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大公卫体系高质量发展。在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加强与原疾控中心相关科室的融合,强化能力建设,以专业的疾控力量为卫生监督工作赋能。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落实好对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监督对象的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政务服务的针对性,倒逼监管对象强化内部管理。突出监督管理重点,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
二是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拓展医护人脸AI识别技术应用。在社会办医疗机构安装“医疗服务AI人脸智能监管系统”,实现机构在册医护人员人脸AI识别,记录在岗情况。通过将主诊医师人脸信息与病历书写和医疗操作绑定,持续压缩不符合资质的人员开展医疗活动违法空间。
(三)持续落实柔性执法
一是常态化开展重点医疗机构约谈工作。对辖区内投诉较多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医疗纠纷投诉情况,对于医患沟通、投诉纠纷处理的程序提出具体要求与指导,进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二是持续推行医疗监督三函两书制度。通过制发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监督提醒函、工作提示函及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建议书,规范和促进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
三是以案释法做好普法宣传。通过组织监督对象参与典型案例解决会、典型意义推送等方式,提升监督对象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四)探索医疗机构合规建设
拟出台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分类分类合规、切块治理的总体建设思路,锚住依法执业板块就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监管等方面分别逐类摸清隐患风险,逐类制定警示案例库、法规学习清单与防控措施,为医院提供自查自纠和风险防控的明确指引。通过铺开区属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事业的引领规范作用。
(五)健全行政争议化解体系
一是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行政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加强工作人员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的沟通、释法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继续加强与信访、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