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区财政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于10月27日召开南山区财政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上,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伟军同志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2.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工作。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报告内容为核心,凝练其语句、彰显其精神,制作党的二十大宣传栏;通过一图读懂的形式,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加快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局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深入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部署,以实际行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找准新定位、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领导, 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区财政局成立了法治财政工作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 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认真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各科组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法治财政工作格局。
2.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把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党组一年两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3.引入法律顾问。通过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今年以来,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区财政局提供法律咨询6次,审核规范性文件2次,审核合同69份,参加重要议题1次。聘请律所协助处理专项投诉处理5宗。
(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推动学法制度化。区财政局党组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自觉学法指导实践,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每年按照“宪法宣传周”的普法要求,及时收集制作法治宣传文件、课件、图片、视频等资料,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群等载体推送宪法、监察法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有效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
2.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南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区财政局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进一步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
3.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今年九月,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专题教育培训,举办廉洁宣誓活动;重视“青年群体”,组织开展新入职员工集中谈话;同时还丰富教育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干部职工们清晰认识到要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绷紧纪律之弦,进一步增强其法治意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切实提高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法治宣传培训。一是配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于2020年12月19日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会上向区领导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二是结合财政工作需求,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积极学习并落实《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要求,每年组织、督促局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完成行政执法网上培训, 以及组织初任公务员及新任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每年按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确保所有人员达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四是为持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区财政局开展“党建引领 赋能计划”系列培训,通过赋能计划系列培训,聚焦党建引领,将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相结合,培训内容涵盖内控系统、预算法、办文报账、政府债管理培训和政府采购等,今年累计开展十六期培训,切实提高了财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财政人的法律意识。
(四)立足本职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聚焦学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全面提高服务对象法治财政意识。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局领导带头给区各单位“一把手”授课;为适应疫情形势创新培训模式,针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举办政府采购方线上培训。其中,2021年举办线上培训4期共5500人次参加,2022年举办线上培训第一期共1600人次参加,2022年8月10日针对卫生系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针对《预算法实施条例》,组织全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600余人次进行线上学习,还挑选条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条款,有针对性地就基层财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法条解读和答疑。2022年7月,在南山智园举办“科创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和纳税筹划”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专家为南山科创园区40余家企业代表及3家财务管理咨询机构解读《会计法》、《税收筹划》等政策和业务,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吸引近7000人次参加活动。二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多渠道、多方式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抓住“宪法宣传周”“七五”等关键节点,制定活动工作方案 , 通过线下设置宣传展位,线上宣讲《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等主题宣传活动,吸引辖区群众和机构积极参与,提高群众和机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三是定期梳理更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印发全区各单位以及有需要的相关人员,方便查阅和学习。2021年修订《南山区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并选取了国家、省、市、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典型案例共25个,进行了归类整理编撰《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通过对2021年以来政府采购环节易发的各类典型问题、共性问题等进行梳理及分类提炼,形成《2021年南山区政府采购环节易发问题(风险点)及防范意见清单》汇编。四是举办线下活动,丰富普法载体强化普法效能。为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推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和阳光运行,区财政局联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举办南山区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供应商等各界代表参加。
2.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范。一是完善全区政府采购制度。近年来,南山区财政局出台印发了《南山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南山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 进一步促进采购主体责任落实,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国库管理,完善制度约束。在全市率先出台《南山区国库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业务内容规范,实现流程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办理指引方式,方便操作更简洁;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机制,相互制衡防风险,“三化并进”促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目前正在研究修订《南山区国库支付中心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便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计划年底修订完成。
3.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并严格落实《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水平,维护被执法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时,严格实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并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完整归档。今年,政府采购业务共开展7宗行政执法,其中5宗涉及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行政检查,2宗涉及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4.落实行政检查机制,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检查职责。区财政局于2022年度抽取30家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综合大检查,抽取近30家预算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下半年市区财政部门联动开展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4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已责令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整改,促进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同时,区财政局于2022年5月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内41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已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今年9月份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代理记账“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专项整治,抽取125家涉嫌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整改宣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加大对行业的监管。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评价。2022年,区财政局随机抽取了区属采购单位50宗项目进行履约评价,目前共完成了48宗项目,抽检范围涉及教育、卫生、城管、公安、文体、街道办、其他等七个行业系统,覆盖了30家采购单位和45家履约供应商。48宗项目均采取现场检测,共完成了5266项检测指标。经过检测发现问题368个,问题发现率达到7.0%。涉及整改采购单位共28家,发出整改通知书共48份。今年,通过行政执法共对2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今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方面共处理案件38宗,其中投诉17宗(1宗为不受理、1宗为办理中、15宗已按投诉程序处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宗(已办结)、12345反映10件、信访件1宗(为重复件)、举报6宗(2宗已转办、1宗已撤回、1宗正在办理中、2宗已办结)、情况反映2宗(正在办理),上述案件均依法依规处理,营造良好政府采购环境。
5.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制度落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事后监管,今年区财政局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共有262户,随机抽查事项率达100%。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行政执法结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落实信用监管。
(五)以法治引领,提升营商环境
1.主动公示权责清单。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权责清单内容。为让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及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等内容,将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窗口办理、收费项目信息、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法律救济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更新、补充完善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及政府采购、会计业务的11条权责清单。
2.推动“不见面审批”和即来即办进程。目前,区财政局全部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网,并与权责清单对接,做到行政许可和备案服务公开透明。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不见面审批”和即来即办进程,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工作依托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实现零见面、零跑动服务,2022年共审核了905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纳入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并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无需要现场提交资料,实现一次办结,2022年共审批了67家(含6家迁入机构)。
3.规范行业管理,提升营商环境。一是联合区采购招标中心制定了《南山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实施方案》,从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降低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成本、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等诸方面制定了15项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满意度,营造南山区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 号) 的有关规定,对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核发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自正式受理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以来,截至2022年11月15日审核通过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444家,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总共有371家(包括6家分支机构)。
(六)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1.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为加强南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区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上级部门非税管理制度,制定了《南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在财政部非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条文内容,修改完善了各执收单位职责、增加了遗失非税票据的规定、增加了违反非税相关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区财政局已发文征求区属各预算单位意见、在区政府在线网站挂网30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本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拟报区领导审议后,以区财政局名义印发全区。
2.实现智慧财政“一体化改革”。简化业务流程,减少财政审批环节,审批时限从1-3个工作日变为“秒批”;落实“放管服”政策,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支付由财政零余额支付下放为单位零余额支付,全年减少约2667笔财政零余额支付,每一笔均可缩短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截至2022年11月份,“智慧财政”今年累计完成支出清算282882笔。
3.实现内控系统“一体化建设”。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为准绳,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市率先搭建以预算管理为主线,贯穿全区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三级联动的内部控制平台,通过将内部控制流程固化、标准固化、审批权限固化等实现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合同支付等全过程留痕、全过程监控,通过系统严格的校验规则,让预算单位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内控管理平台还通过实时数据统计实现智能风险预警,如预算执行预警、合同到期提醒、资产年限到期提醒等,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风险事前防范,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截至2022年11月份,内控系统今年共上线了71家单位,累计单据量4500笔。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了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将驻区各税局和区内相关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纳入其中,构建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汇报减税降费相关动态,抓实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
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为更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工作。2022年度,安排了司法局依法治区和各街道办法治建设等项目经费,为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区财政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法治队伍建设受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件影响,部分科室人员变动较大,亟需重新培训补齐短板;二是财政普法虽然完成既定任务,普法形式还较为单一;三是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的方式和覆盖范围上仍存在不足,服务保障财政中心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财政改革发展中遇到新问题还不够得心应手;二是个别部门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性、财政法治部门的角色作用认知不到位;三是普法与执法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不足;四是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挖掘释放。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3年,南山区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深圳市财政局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广大财政干部学习的重点课程,广泛组织局内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领域贯彻落实,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开展立体化宣传,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领域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行水平。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三)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通过法治宣传日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在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信群等媒体上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新《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围绕减税降费、扫黑除恶、宪法教育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
(四)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督查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每年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各科室的年度考核中。自觉接受深圳市财政局、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