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住房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工作中。2024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等,集中传达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64次,认真领悟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20次,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构建法治住建、法治更新。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我局党组书记林文焕、局长张世春担任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我局局长张世春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局长讲法”活动,与各单位共同深度学习《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主动出庭应诉配合法院审判活动,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次。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4年我局承办起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同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事项1项、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项,我局已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高标准完成制定、决策后评估全部环节,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二是建立健全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机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确保我局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五)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地。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公正文明执法。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一本通》、优化《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细化处罚程序及办理标准,完善配套文书模板30余个,规范行政处罚权行使,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充分履行行政执法职权。2024年,我局对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五个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35次,我局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实施比例高于80%。2024年行政处罚立案45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2个,处罚金额295.3万元(同比增长7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27次,其中5次为跨部门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全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现有123名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执法证持证率全区第一。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次。四是创新“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全市住建领域首个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指引,列明15种免罚事项,将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免罚数据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企业自行纠正。强化企业信用与执法检查联动,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出台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根据监督工作要点和企业信用情况优化每月监督计划,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压减负。五是行政执法法治建设成果突出。《标准赋能创新机制推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现代化建设》课题在《南方日报》《南方网》联合举办的“数·质——圳治2023深圳治理现代化”活动中,获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秀案例。《依法查处某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共有资金案》获评全市十佳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若干探索——以罗湖区物业领域执法监管为视角》获评全市五大行政执法“金点子”,我局系罗湖区唯一获奖单位,该课题同时被选入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深调研计划。
(六)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引领作用,就小散工程等四个领域对街道开展行政执法答疑解惑、现场指导等,牵头协调街道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无法自行协调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2024年,我局面向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开展培训3场,牵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3次,通过罗湖区群众诉求平台处理“社区发令”60次,协助街道进行现场执法,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七)提升依法履职工作水平,高标准做好涉法涉诉法治保障。
一是法制审查端口前移。对风险较大的行政行为,提前进行合法合规研究及风险研判,通过制定工作制度等方式,规范我局行政行为,源头降低涉诉风险。二是严格履行事前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报区政府和区府办请示件,均履行事前法律论证主体责任。2024年,为110余项重大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专项保障,法制审查文件820余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70余份。三是高标准做好涉法涉诉法治保障。完善我局应诉全过程会商机制,修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工作规则,组织参与案讨会31场次。全年跟进各类涉诉案件111宗,其中行政诉讼56宗,行政复议33宗,民事诉讼6宗,非诉执行16宗。行政诉讼案件开庭19次,我局负责人出庭率100%,均无败诉。
(八)大力开展普法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扎实开展内部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培训。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中,我局182名干部职工完成率达100%。开展周末学堂7次,发布每日微普法187期,持续强化干部职工专业化建设。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依托我局在淘金山建立的全市首个住房建设领域普法阵地,大力开展民法典及法律知识“四进”普法活动,累计进行30余次普法宣传。三是积极推进以案促行,利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加强普法宣传。我局组织开展《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共筑“绿美罗湖”》执法直播,观看人数近万,被深圳新闻网等10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超6万+。《罗湖区创新出台业主共管共治智能化监控方案,高空抛物治理率达95%》《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执法直播行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被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主编的《深圳法治大盘点》收录。
(九)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施“网上办”“指尖办”和“一次办”,大力推行“秒批”“秒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我局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共116项,已全部实现“零跑动”。2024年,我局一窗式综合平台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5万件,满意率达到99.99%。
(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依法修订区建筑工程抢险、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住房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针对极端天气、高层楼宇台风暴雨防御等,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引导和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2024年,我局开展建筑工程抢险和燃气突发事件实兵应急抢险演练活动2次,动员300余人,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十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320条。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7件,均依时依规做出答复。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社会普法成效不明显问题。2024年我局创新普法手段,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普法实效,结合民众对住房建设领域的关切,以“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普法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针对行政执法主动性待提高问题。2024年我局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扭转“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思想,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标准,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教科书式执法”。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区住房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更高标准,依然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遇难点堵点,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有待提升。经我局多次深入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发现,基层执法问题繁多,部分执法人员水平参差,街道综合执法培训质效需要提升。我局与各街道协作运行不协调,沟通协调机制亟待完善,目前暂未形成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二是日常履职行为与应诉标准之间存在差距,应诉工作较为被动。我局因信访纠纷引起的履职之诉占据全局涉诉案件超半数。但部分工作人员在日常信访舆情处置工作中缺乏履职动作固化和“留痕”意识,因此涉诉案件易因履职程序瑕疵、超期答复等问题存在败诉风险,导致我局应诉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状态。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较多。目前按要求通过岗前培训制度、年度培训等方式,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掌握执法要点和常用法律法规,但因住房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仍需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掌握研究。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自主学习和深入研究相关法律的时间投入还不够,学习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5年,区住房建设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加强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
一是以更高质量行政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加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规范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源头化解工作。健全重大法律事项提前介入机制,主动了解各部门存在重大涉法涉诉风险的项目及行政行为,靠前研判涉法涉诉风险,提出风控建议。探索开展全局执法人员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旁听机制,通过强化“谁经办谁应诉”责任制及诉讼活动参与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