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扣《深圳市罗湖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各项任务要求,将法治思维融入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金融创新等各项工作中,为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法治建设政治自觉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年度共组织党组会议学法3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圳市罗湖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署工作总体计划,纳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营造法治学习氛围,利用“学习强国”“深i学”平台继续深化干部学习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认真开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依法民主决策,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工作规则》《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切实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效能,有效防止各类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政务动态、“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计划总结等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公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充分利用单位内公示栏、宣传栏落实廉政守法、保密、反有组织犯罪等各项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依法行政履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围绕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政策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深入开展《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罗湖区关于高质量建设财富管理集聚区的若干措施》《深圳市罗湖区关于高质量建设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起草修订工作,优化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体系,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快引进优质项目。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核,为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年内签署的19份政府合同均在签署前经法律审查并按规定时限在合同平台备案。
二是完善重要领域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制度,在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机制,对单位出台或者负责起草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流程,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牵头制订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应急预案,全面梳理摸查金融机构重点个案风险点,进行分类动态管理,明确跟进措施,细化到人到岗到责,确保防范工作不松懈,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建立责任清单台账,动态掌握、定期跟踪,做到“建账—督促—销号”全周期闭环管理。全署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全面落实有关要求,及时报告跟进落实情况,坚决做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坚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叠加升级、发酵蔓延。
二是建立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机制。建立事前风险线索发现机制、利用信访、民意速递等平台以及日常企业走访、座谈会等,发现与收集风险线索;建立事中风险化解机制,制订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预案,联合区发改局、街道社区、区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消保中心等单位机构妥善化解安全风险;建立事后跟进服务机制,定期随访风险化解的后续服务需求,妥善做好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不高;学习贯彻政策法规的延续性较弱,法治理念、专业素养、任职技能等方面都需要深化培养学习,责任态度和有效开展法治工作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二)普法学法形式有待创新。在普法宣传形式、措施、方法上多沿袭以前的老路子,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普法形式单一,实效性不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新媒体发布的内容不够接地气,多为工作信息,以案说法内容不多,与民众互动较少,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要探索重大决策与公民互动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普通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推动公民参与,使其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三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眼于提高新形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保证权力阳光运行。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有序进行,并逐渐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突出重点,将重大工作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引领守法社会风尚。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企业走访、挂点服务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金融法律常识,强化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拓展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