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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统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06 21: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罗湖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深圳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罗湖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时代统计大讲堂、研讨交流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实践和行动启示”为题,从开启、推进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脉络入手,通过对比分析当前全市及罗湖区经济指标走势,进一步阐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的改革任务及举措与日常工作实际相结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稳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罗湖区统计局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统计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确保学深悟透、学通弄懂;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系列新实施新修订法律法规。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罗湖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面向部门新交流任职干部和街道新设经济办人员200余人亲自授课,开展《经济工作干部应知应会统计知识》专场培训,普法宣传成效明显。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听取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督促完成进度,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统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做到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确保了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正确性。

  (二)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中心组学习,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次学习结合实际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领导。

  (三)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罗湖区统计局牢固树立“数据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观念,通过开展专题部署会、读书班、交流研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持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法治根基。罗湖区统计局充分认识到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长期顽固性,时刻绷紧防惩统计造假这根弦,坚持对统计造假“零容忍”。在今年经济下行压力下,持续加大统计数据实时监控、凭证核查和现场核查力度,加强各专业统计报表重点指标全流程质量控制,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紧盯法定职责履行和追责问责等关键环节,严防严控“破窗效应”,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常态化监督统计执法检查,督促统计人员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二)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工作要求,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先后于5月和11月,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2024年罗湖区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2024年新任职处级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合计参训52人,进一步增强我区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净化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学习。《统计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统计法》修改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罗湖区统计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聚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切实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要求全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完整准确全面掌握新修改《统计法》各项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二是要求各街道开展集体学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街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共同守好罗湖统计责任田;三是积极协调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四)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持续提升统计人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各项要求,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加强案卷评查,切实提高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执法监督能力和案卷质量。全年执法51家,比去年增长18.6%,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五)打造精准普法品牌。根据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和统计业务相结合,抓住重点群体、注重方式方法、分层分类推进,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培训40场次,覆盖工业、金融业、商贸业、服务业、固投等超950家企业(项目单位);主动或联合部门共同走访服务中冶沈勘、算界先锋、中城大有建设、欧普智城等重点企业(项目单位)超170家,现场细致讲解入库流程、各行业报表填报规则等;受邀产业部门、街道、各招商先锋队开展培训近20场次,覆盖460余人次,详细讲解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推动产业干部正确认识统计工作、增强统计法律敬畏意识。

  四、存在不足

  罗湖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方面: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仍需坚持不懈。罗湖区统计局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致力于全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的情况。部分企业不了解统计违法的危害性,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学习掌握统计业务不积极不主动;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仍存在侥幸心理;部分企业配合度不高,迟报现象偶有发生;部分企业想当然认为只要不存在主观故意导致就不会被处罚,造成对具体统计指标含义理解不清而填报失实。同时,依法统计社会氛围的营造还不够,形式创新性不足,与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普法宣传服务调查对象不够全面深入、衔接不紧,不能很好地调动调查对象主动参与意识,社会动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局具备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仅有4名,相比罗湖现有纳统企业数,统计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统计执法覆盖面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行政执法的力度,统计法的严肃性、权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加强。常规统计调查专业数量多,且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现有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不断提升。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各项要求。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局长讲法”计划,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执行统计法,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要求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职权,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日常催报、业务(年报)培训、与企业调研座谈、企业走访等工作,嵌入式开展新一轮统计调查对象法律事务告知全覆盖,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精心组建普法宣讲队伍,提高普法实效。根据受众的个性化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普法课程,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业务能力和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走“订单式”普法路子,量身定制个性化“法治大餐”。以“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宣传统计法治”为宗旨,开展“订单式”、“流动式”“浸润式”普法,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为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坚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和“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通过每年不少于一次党校必修课,进一步筑牢政府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防线;通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与区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定期汇报风险隐患,及时移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与纪检督贯通协调、相互促进的“乘数效应”,进一步优化全区求真务实的统计氛围。

  (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同时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统计大讲堂”业务培训,针对各专业指标方面计算方法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全面提升我局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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