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健委、区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47次。将理论学习落实到卫生健康民生领域工作中,研究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谋划我局“十五五”举措,完善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长带领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紧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局长指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通过和解、调解等多手段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常态化。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主动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决策和管理。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及述法报告,并将其纳入依法履职报告中。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学法考试中局长“带头学”、“带头考”,全局工作人员完成率100%,优秀率达95%以上。在日常工作中,局长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用法律统筹考虑和解决有关问题。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长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早制定局《2024年法治罗湖考评分工表》,各科室分工落实。指定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的局领导定期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视打造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积极配合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选派2名执法人员代表罗湖区参加深圳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1名执法人员以全市个人八强成绩获得个人三等奖,区代表队获评团体三等奖。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权责清单制并动态调整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行政许可业务实行“一网通办”、“跨区通办”,深化“反向办”,优化“容缺办”,扩大“不见面审批”办理范围。办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转来的4个行政许可业务,提高申请人办事便捷体验感。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限,我局66个行政许可事项中,45个即办件,19个秒批事项。聚焦医疗审批难点,我局工作人员和街道、社区招商专员协同作业,事项办理前、办理中、办结后主动短信和电话温馨提醒注意事项。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
今年无新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对往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核查补充政策解读。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早谋划“十五五”卫生健康基本发展思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顾问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份,审查合同81份,严把法律风险。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三)开展卫健重点领域执法,深化执法体系改革。
1.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做到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机制贯穿执法全流程,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事前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事中贯彻“双随机 + 执法全过程记录” 模式,事后对双随机行政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有效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市场。开展医疗机构代孕、“两非”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排查线索17宗,排查涉嫌无证行医场所139间次,立案处罚9宗。开展“医安”治理专项、医疗美容专项检查,组织对辖区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员培训、考核,通过强化培训、约谈等多形式保证医疗安全。
3.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依托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将监督窗口前移。继续将“培训+执法”非现场执法模式应用于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提高执法效果。积极落实减免责清单,对3宗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以教育为主,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激发执法活力。根据市区机构改革部署,8月底区卫生监督和疾控中心合并改革。数10名原疾控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机构改革,整合资源、强化协同,不断激发卫生健康执法活力。
5.积极落实检察监督意见,促进部门联动。收到区检察院磋商函1份,积极落实回复。排查涉嫌利用伪造病历违规支取医保基金的案件,与市医保局罗湖分局共同签定印发加强医保医疗监督执法联动的合作备忘录,探索联合监管。
(四)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并积极落实。将普法融合于日常监督执法中,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专项培训20余场次。利用好时间节点和主题,开展游泳场所“开放日”、“小手拉大手,家园齐控烟”等各类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健康罗湖”等微信公众号、政府官网开展宣传报道,发布宣传推文15篇、简讯19篇。利用抖音号重点宣传珠宝行业职业病防护,效果良好。报送“以案释法”案例10篇。
(五)医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坚持“统筹安排,协同作战”原则,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包案,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重点研究解决“钉子案”。组建民生诉求工作群,专人定期提醒督导。积极引导协商、和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多手段解决医疗纠纷。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前调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宗。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要求,局长出庭应诉1宗。行政复议案件12宗,行政诉讼案件13宗,未出现败诉或被纠正的情况。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举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革热疫情)应急演练,区应急、住建、公安、街道办等30多个部门参加。完善了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了南湖街道工地等登革热聚集疫情。二是完善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畅通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绿色通道,全力做好突发事件伤员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协调医院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全力救治,累计协调突发事件伤员救治120余人次。
(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42件,均依法办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服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场、现场活动报道5场,真正落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五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不足整改情况及2024年存在的不足
针对2023年存在的不足,加大整改力度,2024年年初由法治政府考核统筹科室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解读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安排专人对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成立了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医疗争议案件的有效解决。2024年,我局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稳步前进,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立医院的法治建设规范化工作仍需加强,虽然但经调研,目前,区属各公立医院尚无一家单独设置法务科或者配备专职法律专业人才,既懂医学又会法律的专业管理人才短缺。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接访人员对待市民投诉的重视度和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有关公立医院的医疗纠纷数量增多,因不满信访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随之明显增加。个别一线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薄弱,未严格落实国家医疗质量相关制度,不重视病历书写规范,把伪造病历等医学文书的行为当做完善病历,对一线医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由于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部分行政执法案件调查过程中不够注重执法细节,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指标内容学习了解不够深入,未从全局方面考量,导致在落实上存在差距,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在实践中还有差距等。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做细做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医疗卫生领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定期部署研究有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探索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建设。为减少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医疗纠纷和法律责任,探索公立医院依法执业合规建设,在“十五五”规划中做好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谋篇布局工作。
(三)加强医疗综合监管,提升执法能力。继续加强对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强化人工智能、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技术手段,加强医疗信用监管和跨部门执法联动会商机制。利用卫生监督机构改革的契机,整合资源。聚焦基层执法难题,通过案例分析研讨、案件督查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