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人力法治实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示范带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拓展学习阵地。通过工作群组“每日一学”专栏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深i学”、法治讲座等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学用贯通。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人力资源领域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劳动监察执法、就业创业、劳动争议预防化解等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抓部署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职责分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研究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三)抓责任强担当,推动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制定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细化职责分工。二是发挥法制把关作用。设立首席(总)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核、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工作、执法办案等方面严格把关,为出台“人力十条”、人才政策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行政执法员参与网上培训,培训率达100%;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组织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员在岗培训,实现四级调解网络培训全覆盖。
(四)抓宣传强服务,推动劳动普法工作多点开花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辖区服务业企业、黄金珠宝企业、人才产业园、在建工程工地等为宣讲对象,打出“普法+法治体检”“普法+就业服务”“普法+纠纷预防”三套组合拳,成功举行线下普法活动12场,普法举措惠及企业300余家次,以劳动普法多点开花引领法治罗湖建设的生动实践,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
(五)抓执法强保障,推动劳动监察执法稳中提质
1.加大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健全建筑领域欠薪长效治理机制。印发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相关工作方案,健全欠薪长效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建筑领域劳资纠纷,提高治理效能。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在深”专项行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在深”专项行动,核查各在建工地项目“两制”落实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开展春节前后建筑领域劳资纠纷处置化解工作。对劳资纠纷隐患开展分析研判,及时跟踪处置,督促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依法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推动纠纷快速妥善化解。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
一是落实劳动监察“柔性执法”。结合当前环境形势,在处置劳资纠纷时采取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共生共赢。二是开展“以案释法”。落实市、区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要求,持续挖掘、定期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深化普法宣传效果。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设立行政执法案例库及行政执法监督案例库,动态更新案例、落实全流程案件审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迎接市、区两级劳动监察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
(六)抓化解强实效,劳动争议预防化解亮点频现
1.加强劳动领域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成立劳动争议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建设方案,组建劳动监察调解小组,开展劳动监察调解工作,实现监察投诉举报件应调尽调。二是与住建局、水务局、各街道办联合,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的投诉线索进行快速调解、应调尽调,对无法快速调解的线索,再交由监察员按劳动监察程序办理。
2.健全劳动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机制
持续强化“区街社企”四级调解网络功能,提升纠纷化解质效。培育培优调解力量,辖区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获得2项省级、市级通报表扬。稳步开展“调援裁诉”改革工作,形成相关制度性文件成果。加强信访、监察、仲裁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化解多元机制,促成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七)抓科技强支撑,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一是依托“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实名制监管全流程嵌入工程项目建设环节,实现政府对建筑业工人信息录入、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等环节实时数据监管。二是“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面向全社会长期征集欠薪问题线索,农民工可通过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三是开展主题为《安“薪”在罗湖 守护农民工的“钱袋子”》的行政执法直播活动,借助新媒体“云端”送法、直播带“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线播放达到1万以上。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的改进情况
针对“菜单式”劳动普法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2024年,创新了“普法+法治体检”“普法+就业服务”“普法+纠纷预防”三种普法形式,新增企业合规用工等普法内容;针对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出台补贴发放工作指引针对性解决问题,2024年“以案定补”激励机制作用明显增强。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业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当前,越来越多的劳资纠纷呈现行业性、专业性特点,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难点问题。从现实需求出发,应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做细做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度。当前,我区已经形成覆盖全区、街道、社区、企业及行业协会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调解网络,各级调解组织稳步发挥作用,但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力量还相对薄弱,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显,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性调解组织。
二是劳动普法的深度有待提升。随着“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近年来群众法治意识有所增强,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日益提升,其权益保障诉求向精细化、复杂化转变。但与此同时,部分企业的劳动保障未能与时俱进,劳动用工合规建设存在短板和误区,“乐捐”、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等新型违法行为逐渐增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进而引发劳动争议,亟需提高普法深度和精度,加强对高发、疑难、复杂劳动法律问题的普法宣传,从前端预防劳动争议。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基固本,下好法治政府建设“一盘棋”
一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并落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强化普法服务发展能力。聚力改革发展、整合资源,为辖区重点企业配套涵盖政策咨询、用工体检、矛盾化解、法律宣传等服务的“服务包”,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二)调解先行,绘制纠纷预防化解“好枫景”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区级劳动关系矛盾调解功能,构建多层次纠纷解决路径的深度高效衔接机制,提升更优质一站式服务质量,实现诉源治理目标。二是培优调解员专业能力。综合运用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培训形式,发挥传帮带作用,夯实调解队伍力量。三是进一步发挥“以案定补”激励作用。印发我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相关实施细则,逐步规范我区补贴审发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诊断”服务项目,探索成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引导企业完善劳动关系自主协商协调机制。
(三)联动执法,构筑劳动关系治理“新格局”
一是大力推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相关工作方案落实落地,规范用工现场和全过程管理、强化市场秩序管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加强人力与住建、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建筑工务署联动协同。三是畅通建筑领域欠薪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在项目大门、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安全帽上张贴“安薪在深”维权二维码,集中组织农民工普法宣传等形式,加大诉求反映渠道宣传推广力度,强化诉求办理工作,将欠薪风险隐患吸附在工地,化解在工地。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