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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5 16:3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龙岗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企。现将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深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纳入必学内容。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局党委(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51次、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329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教育作用,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向全局干部职工专题讲授党课,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国资集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切实履行“述法”工作要求,将推动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压实领导责任,扎实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财政国资治理效能

  (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制定出台局党委会工作规则、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实行议事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合法性打下坚实的基础。强化对重大政策、行政执法、经济合同、信息公开等的法制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作用,设立首席法律顾问,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重大决策涉法事项合法合规。局法制工作机构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232份,有效防范化解行政风险。

  (二)依法理财优化财政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谋划收入组织工作,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有力保障民生事业和经济发展。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债务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各项审议意见。研究优化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修订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实编细2025年部门预算,加力推动财政管理结果应用,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效能。发挥引导基金杠杆作用,修订区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投早、投小和投硬科技,成功推动百亿级平安基金落户龙岗、设立深圳市首支区级人工智能母基金。

  (三)依法治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级指导文件,起草《龙岗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等1+3文件,稳妥推进监事会改革和董事会专业化。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推进国有资本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中组建成立全资算力公司和低空经济公司。启动完善区属国企主责主业管理改革,推动解决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板块的功能重叠问题,更好地服务我区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和提升产业园区运营效能。探索完善区属国企分类考核机制,突出强化功能性导向考核,引导国企做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四)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清理不规范奖补、财政返还政策,加快推进“补改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强财会监督,夯实监管体系,出台《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区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涉企乱摊派问题和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在全市率先建立采购代理机构风控管理机制。在2024年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区财政局牵头的“促进市场竞争(政府采购)”考核指标名列前茅。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更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依托“一平台双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动态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建设,严格统一适用上级财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2次日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共颁发代理记账行政许可证书179份,作出行政裁决1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件,罚款3.41万元。全年行政复议案件5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单位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均为100%。

  (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全局共25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补充执法人员力量。同时,积极拓展公职律师、听证员队伍,全局在册公职律师2人、听证员1人。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优秀率两个100%。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参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网上培训、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

  (七)依法接受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狠抓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销号。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性,邀请代表和委员深度参与预算审查等工作,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56件,办理答复率、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事项263件,按期办结信息公开申请10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办结“一网统管”件311件,信访件222件。

  (八)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普法职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在局党委会组织学习宪法、党内法规和新法新规,指导财政国资集资工作实践。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学,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质。同时结合工作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精准普法,举办全区财务专业技能比武知识竞赛、股份合作公司党风廉政培训、“财政小课堂”“送教上门”等多元化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学法格局。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存在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增强等问题。2024年,龙岗区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多元化普法,既注重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也做好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宣传;二是遴选2名优秀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通过8人,发挥其业务专长和法律专长,为财政国资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龙岗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包括:学法用法还需进一步增强,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本年度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职能并入龙岗区财政局。与当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以及与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相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国资国企改革实践、解决改革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此外,现阶段政府采购、公配物业领域以及涉及社区股份公司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然保持一定规模,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和质量还有待提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更加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依法理财依法治企。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改革落实,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增强国企投融资平台功能和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产业核心功能,依法推动国企实施战略适配内部改革和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分类分层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在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同时,提高普法对象的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落实质量评查机制,重点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防范和化解财政国资法治风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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