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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光明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1-01-14 14:4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要求,狠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的历史机遇期,不断强化法治引领、创新执行、主动服务,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谋划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每年的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务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抓“关键少数”。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等编目,专题学习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有关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抓全员学习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干部职工的必修课,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今年优秀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党组织建设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五项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每年均有聘请法律顾问常驻,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规范行政行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对196份合同、22份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审核把关。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效能。一是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二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期宪法法律知识讲座,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我局至今未涉行政诉讼案件。四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职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年终述职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建立多样化普法渠道,通过政务短信平台、QQ群、微信群实时推送民政业务政策法规知识,并充分利用光明区政府在线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和政策规定,提高民政服务对象懂法、用法水平。二是将普法教育融入日常工作,针对内部治理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宣讲法律法规,解答各类疑问,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三是高度重视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通过邀请法律专家作民法典总则解读专题党课,解读民法典中民政相关业务的规定,举办民法典线上学习课程等方式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四是受疫情影响,将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现场集中培训调整为线上培训,共组织5个专题20个学时的线上课程,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法规、财税管理、公益传播、法律风险、项目设计等能力提升课程,深受辖区社会组织欢迎。五是组织辖区福利机构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六是借助“敬老月”有利契机,依托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街道及社区老年人协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养老领域普法宣传责任。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我局已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在光明政府在线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局的行政职权分为8大类、87大项、50小项,每一职权都有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及责任方式。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组织312家(其中今年注销30家,新增社会组织17家)民办非企业166家,社会团体146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施行“网上办”“马上办”“快递送”,规范和优化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走路,多办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目前率先将17项社会组织审批事项时限全部改为即办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可做到即日提交,即日审批,即日领证,大大的缩短了注册时间。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一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截至目前,对10家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检查,并已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予以公告。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统一登记,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强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发挥出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双管”作用。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活动、章程履行等情况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确保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四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建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区级社会组织推荐目录。五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覆盖社会组织300家以上;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组织自律,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公明福利院“公建民营”获评五星。以公明福利院“公建民营”为突破,通过委托民间专业机构运营的改革思路,改变公明福利院合法性缺失、设备陈旧落后、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等现状,将其改造成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管理有效、服务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效益。目前,公明福利院的“公建民营”改革已完成,并于2020年度评为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

  二是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高效推进。结合光明区2020年第一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联席会议精神,调整PPP项目设计方案,明确了光明社会福利院提供保障性基本养老+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的定位方向,确保精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运营,补齐我区养老机构服务短板,在保障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富余资源用于满足社会的中高端养老服务需求,提升项目社会效益。

  三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管理成效显著。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弥补漏洞,指定专人管理服务台账,定期对接街道与社区,动态掌握服务对象信息,明确服务对象数量、人员分布、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及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明细提升。

  四是社区长者助餐网络基本建立。出台《光明区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支持老年人助餐服务机制,完成全区6个街道的长者饭堂全覆盖任务,初步形成全市的助餐服务网络、便捷化的助餐服务流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立体化的安全监管机制,助餐服务知晓率达到95%,实现助餐服务与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社交、医养结合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代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残疾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面掌握残疾人动态信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组织开展探访服务,多方筹集物资,分批次向辖区无人照料残疾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并为辖区在册户籍残疾人送上“爱心防疫慰问包”,同时重点关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与盲按机构防疫及复工情况,统筹做好社会面的稳控工作,累计发放口罩21490个、洗手液及消毒液5972瓶。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办事,贯彻落实残疾人各项福利政策,不断在就业服务、康复医疗、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等领域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法推动成立光明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明确成立由区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残工委,进一步推动形成部门协作、责任分解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入户访视、健康检查、心理慰藉、知识教育等关爱残疾人系列活动,积极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由于机构改革,执法制度尚未完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文书不够规范,忽视了执法程序的严谨合规。二是由于民政工作的特殊性,执法人员对民政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理解不够准确,在依法依规执法上学得不深不透,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法治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依法推进民政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积极作为,依法开展民政执法工作

  2021年,我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切实做好民政执法工作,并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执法,在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完善各类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效能,确保程序合法;继续按要求做好相关法制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加强智慧民政建设

  进一步完善智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成执法人员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取证手段,改进执法条件,减少执法争议和执法风险,确保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三)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

  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学习。通过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人员综合业务水平。

  专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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