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光明区水务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中心、服务治水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光明区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推动依法治水。一是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全年累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5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年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学习7次。三是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将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活动4次、红色经典和党史故事专题读书班15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光明区廉明馆现场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遵法守法、遵规守纪。四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光明区水务局法治深圳建设考核细则分工表》,明确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法治与疫情防控共同推进,在主动应对及兼顾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水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修订水政执法工作指引、制定执法巡查制度,实现水务行业监管“全覆盖”;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水务法律法规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28次,保证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各项工作依法正常运行。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能力
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组织在编人员进行执法证报考,2021年第一次执法证考试15人参考,13人通过,通过率86.67%,目前光明区水务局在编人员持证率达68.75%。2021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专题水政执法培训5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用法的技能和水平。二是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学法考试,合格率、优秀率均达100%。严格按照要求选派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区委党校组织的处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及新入职公务员初任培训,加强法治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廉政执纪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28条,建立有针对性、可操作、便于执行的防控措施31条,完善相关制度25项,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监督提醒,坚持定期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87次,区水务局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强化“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思维,开展执法廉政主题教育、廉政从业宣誓活动,提升全体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杜绝“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等现象。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助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优化水务行政审批服务。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规定,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严格落实审批事项改革,全面落实水务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制定“秒批秒报秒证”事项实施方案,争取为企业提供“秒报秒批”“24小时不打烊”和审批全程“不见面”的在线政务服务。目前区水务局2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其中有5项实现“秒报秒批”。二是不断优化改进水政执法手段。制定《光明区水务局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注重执法“刚柔并济”,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弊端,以法治环境优化带动营商环境提升。2021年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坚持以普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提升水政执法形象。
(三)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程序要求
一是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围绕水务行业监管制定不同业务领域制度办法,并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2021年以来,《光明区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光明区工地黄泥水治理“双八条”》等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依法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督办,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1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按照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议。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和加强对法律顾问的使用管理,实施法律顾问聘用前审查制度,并及时将拟聘请法律顾问相关材料报送区司法局审查和备案。利用好以法律专业人士为主的法律顾问团队,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签订和履行民事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诉讼活动和开展法制培训、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职责作用,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四是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核。推动实现全面性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2021年局内法律顾问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核87次、案件合法性审核38次、书面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核37次、内部制度合法性审核54次、不良行为认定合法性审核4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今年44宗行政处罚全部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后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是加强政务公开。通过“光明政府在线”平台,重点对人权、财权、事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的事项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安排专人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严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水政执法工作,促进水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笔录文书。不断完善行政处罚流程,根据《深圳市水务行政处罚文书范本(2021年版)》要求,对《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现场检查视频》等调查取证执法类文书格式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规范化管理,降低诉讼及履职风险。三是严纠细查保证行政案卷质量。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执法大队队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制科)法制审核人员、各执法组负责人、处罚组办案人员和局法律顾问为成员”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案卷逐项检查,确保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2021年区司法局举办的第一次案卷评查中,被评为案卷制作特别优秀单位。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并明确普法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设置专项资金作为水政普法工作专项费用,有效保障普法活动、普法物资、设施装备等所需经费。制定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建立普法工作台账,明确具体任务,层层压实普法责任。结合实际开展“中国水周主题宣传”“以案释法专栏”等各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派发各类普法宣传折页17000余份,联合新浪网创新制作7期“水务特攻队”普法宣传短片并在电视台、新浪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第1期微博阅读量达13万,视频播放量达10.7万次,实现水务普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五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制定打击污泥非法处置行为、水污染防治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共开展专项行动20次。六是优化水政执法体制。联合区环境水务公司组建由1个区水政协管大队、8个协管中队、45个协管小组组成的水政执法协管队伍。制定《光明区水务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组织各街道执法人员到水务局开展3天行政执法全过程跟班学习,助力推动建立区、街执法协同联动机制。
(五)落实落细各项维稳措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妥善解决信访纠纷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全面落实“两制”,大力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力度,成立专班,落实领导包案,实行“五个一日一报”,确保“五个不发生”。2021年以来,共接到涉水务各类信访诉求736宗,已处理711宗,剩余25宗正在推进处理中,案件处理满意率96%以上。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水务行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对水务设施及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日巡夜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类隐患问题。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制定水务行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及“一线三排”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流程,形成双重预防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工作机制,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双保险”,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执法威慑力有待加强。当前水政执法处罚成本较低,特别是《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施行后,对绝大多数违法行为给予了改正的机会,整改到位的不予处罚,对排水违法企业难以形成威慑。整改措施:采取“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柔性执法方式,对初次、轻微违法者进行教育、劝诫;对一般与严重违法者按相关规定公示有关处罚信息,定期进行媒体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从而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光明区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光明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以学习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组织开展不同类型专题执法技能培训、法律经验交流,加强对文明执法内容的学习,培养文明执法理念。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严格规范执法。根据上级最新规定,对2019年印发的“三项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完善执法程序,指引行政执法人员合法合规开展执法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四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面对面普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教育和指导,加大约谈、协调、宣教工作力度,加强对违法情节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单位的法治教育,引导相关企业自纠自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确保法治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