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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7 11: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深圳建设考评(政府) 工作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我局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情况

  (一)深入学习情况。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相关工作部署,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要文件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并严格落实。自2021年以来,我局以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治文件等4次,分别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如何理解“中国之治”背后的制度密码?》、2021年深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我局为局领导及各处室配备《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书籍,要求全局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自学、集中学,各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及时学、跟进学,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组织参与学法考试。按照市普法办《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我局处级及处级以下公务员完成学考,参考率达100%,平均分达98分。二是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普及。11月29日,我局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宋明教授作宪法专题讲座,切实引导全局人员深入学习宪法,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三是开展公职人员宪法宣誓活动。11月29日,组织新入职6名公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激发新入职公职人员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形成广泛而有效的宪法认同,强化宪法的凝聚力、感召力和生命力。四是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根据市普法办工作安排,我局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报名参加旁听案件庭审,切实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五是利用新媒体宣传法治思想。我局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局微信公众号“深圳乡村振兴”5月31日推出《〈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11月29日推出《与宪法同行!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专题讲座》,12月17日推出《从出生到年老,最好的保护“宪”给你!》,12月18日推出《一图读懂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解读》,切实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情况。

  一是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深圳市2021年实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21〕19号),出台加强全链条帮扶、助力品牌提升等10条措施。二是落实加强资金管理、任务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和政策,以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展销展览资金使用操作规程(试行)》《深圳市消费帮扶专馆及专区工作指引(试行)》等,规范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展销展览资金管理和使用,拓展和规范我市消费帮扶产品采购和销售渠道。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和项目的动态监管,以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和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月报制度,全部帮扶项目的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报送范围。

  (二)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2021年,我局共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具体为《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领导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深圳市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以及《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2021年工作计划》。其中《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领导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作为单位内部事项,依法不履行专家咨询论证、决策前风险评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其余2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全单位各处室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等程序后正式印发。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是我局及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印发了《深圳市扶贫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深扶贫合作规〔2020〕3号),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圳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地区的交流合作,我局对资助范围和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资助范围更加科学且具操作性。目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深乡村振兴规〔2021〕1号)已完成挂网征求意见并反馈、单位(法律机构)合法性审核、办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等程序,于2021年8月26日正式印发。二是不断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例如,根据内部控制要求,草拟并印发《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并印发《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此外,我局主动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紧盯“政府采购”“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等对口帮扶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2020年,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图》,这一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同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更新,2021年6月,我局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劳动纪律及考勤考绩、舆情应对等6张廉政风险防控图,梳理出全单位各处室86项具体工作、排查出234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263条防控措施,并编制成册,方便党员干部时刻对照检查。

  (四)其他情况。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无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权限,因此不存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柔性”执法等行政执法及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等相关事宜。二是我局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定并印发《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含6大类16项公开事项。三是定期在门户网站、“深圳乡村振兴”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资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截至目前,我局无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主要是因我局目前无法律专业的专职在编人员,由办公室一名副处级干部和两名科级干部牵头兼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在不断研究和摸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思路。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推进我局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会、集中交流研讨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法治思想,交流学习法治思想心得。二是树立正确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始终高度重视单位法治建设,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强化局内各项工作的法律指导和援助。三是坚持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搞特殊和例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要求,在党组会上坚持末位表态发言。坚持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对话等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指导我局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五、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将继续把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监督指导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从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平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并以内部职能调整、编制增加为契机,充实有关专业素养的法治建设工作人员。

  (三)持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根据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我局将继续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清理,切实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业务,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谨落实各环节工作,包括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单位内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等,并按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材料归档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合法。

  特此报告。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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