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为大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审计局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作为2018 年度学习计划的重点,采取局党组书记领学和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成员自学等模式,充分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审计局党组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1.全面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审计工作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276个,查出违规金额9.1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55.85亿元,核减投资额1.0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7.50亿元,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404篇,向上级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及信息简报208篇,提出审计建议1204条。
2.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一是推进审计整改和公开。及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依法检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与政府督查部门的整改信息共享,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共享交流机制,对长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报请市政府纳入督查范围。
3.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参加市广播电台的“民心桥”节目,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多管齐下提高审计公开透明度,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悉权。
4.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和层次。全市审计机关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继续深化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有深度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市审计局按照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关注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和重要国有资产处置等情况。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9个,查出违规金额1.5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44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8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07条。
(三)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议上,局长和党组书记多次带头组织学习宪法、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还邀请深圳市法制办专家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宪法专题辅导,为我局依法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加强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继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审计干部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培训。坚持紧扣实际,学以致用,邀请市法制办专家给全市审计干部讲授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全局广大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考试和广东省审计厅组织的《学习贯彻2018年宪法修正案》专题辅导。派审计干部赴杭州进行依法审计业务能力培训。
3. 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将工作职能、法律依据、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1.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一是制定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二是作出重大决策前,事先通过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采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三是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重大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五是重大决策事项履行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等程序;六是建立决策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责任监督追究制度。
2.完善依法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法律审查制度。对于重大事项以及制定的文件制度,均需经过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程序要求,提请市法制办审查;二是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审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则》,对1979年以来审计部门制定或者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根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建立一套符合依法审计工作的考评指标;四是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以科学的职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五是出台了《深圳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审计局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深圳市审计局执法音像记录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促进了审计执法透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3.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结果公告、案件线索移送、部门协作等方式,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以及督察等单位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4.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有效落实公开审计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审计业务流程、审计管理制度以及纪检廉政制度等,切实把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
5.完善审计执法程序。推行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记录环节和方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具审计决定。
(五)大力推进特区审计法制建设
1.强力推进特区审计法规清理和修改。根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1号)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清理和纠正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我市对《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进行了清理, 2018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法规修改的决定。
2.全面建立完善法规配套制度。按照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等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市审计局起草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另外还编印了《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指引》《关于规范由我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结(决)算项目核查工作的指引》《深圳市公共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工作指引》等,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规范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
3.着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出台了《深圳市审计局规章制度汇编》,形成较为完备的审计规章制度体系。
(六)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严格按照规定选聘熟悉经济领域、行政诉讼事务的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审计工作重大决策、审计行为、合同行为、诉讼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二是通过提前介入,对审计过程给予法律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等措施,切实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审计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确保其为依法审计、依法决策等事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进一步降低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局和市局各部门都明确了专门普法宣传联络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且工作机制健全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另外还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列入年度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
2.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平台。对于被审计对象,在实施审计过程、审理关口前移、开展审计整改检查等阶段,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加强审计法治宣传;对于社会公众,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宪法学习宣传专栏以及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等,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及时发布审计法律法规动态,审计政策解读等内容,为需要了解审计法规规章及立法动向的人员提供查询平台。3.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一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市审计局为法律顾问在内网设立专门的用户名,每个审计人员在审计实务中遇到重大法律疑难问题时都可以直接将文件传送给法律顾问进行咨询,达到了既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审核把关的作用,也促进了审计人员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制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
(八)加强对全市审计系统内部监督和管理
1.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局领导带头学习《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组织各党支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 为载体,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开展谈话提醒259人次;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赴各区宣讲调研督导10次,先后到基层挂点联系调研20余次,8名班子成员均撰写了调研报告。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
2.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全覆盖。一是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规范审计行为,重大审计业务问题提交党组研究决定,立足防范审计风险和廉政风险抓党建;二是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起草了《深圳市审计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审计现场临时党支部建设相关要求,立足审计现场抓党建促业务;三是加强对各区审计局的业务领导。在计划方面加强各区局上报年度审计计划的审核。在审计结果上对各区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进行审定,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告。在审计质量上,对各区局审计项目开展常态化的年度监督检查。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资源环境专项审计力度,2018年度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罗湖区、盐田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逐步建立了以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审计为主线,以资源环境绩效审计为主导,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突破方向,全面覆盖、全局参与、分主题推进的审计工作格局,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让一切自然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都暴露在“天眼”之下。
(二)绩效审计
2018年度绩效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继续开展“城市质量提升年”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及时跟进审计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策贯彻落实方面,对投资项目“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广东自由贸易区前海蛇口片区金融发展与创新情况、市本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作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二是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粮食储备物资财政补贴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三是服务民生发展方面,对福田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市人民医院、全市体育场馆的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四是资源环境提升方面,持续对全市治水提质2017至2018年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市审计局本年度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也高度关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民生发展,积极向绩效审计延伸,分析评价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深入揭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各区(新区)审计局2018年按计划组织开展了绩效审计,关注科技与产业发展、治水提质、文体建设等,审计工作情况分别向同级人大报告。2018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4个方面46个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分别做出审计处理。
三、存在不足
(一)审计执法的广度和深度需要加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审计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日益凸显。审计机关作为宏观管理部门,在促进有关宏观调控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促进发挥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整体效应,强化政府风险管控和预测预警方面肩负重大使命,这些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二)新时期审计监督体系有待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明确了“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强调“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这对审计机关法制化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到实处、做到细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审计机关在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地学习。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反复学、深入学,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作为推动新时期深圳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遵循、理论先导、行动指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条逐项落实到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中。
(二)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责、聚焦主业,精准发力。审计机关要围绕深化改革开放、提高发展不平衡、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深化改革;二是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聚集到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来,聚焦到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聚焦到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上来;三是在审计项目安排上,重点关注“三个加大”,即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全市审计系统深化制度建党、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身、立业、立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提升领导干部带队伍能力,积极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引导审计干部树立科技思维、掌握科技手段,不断增强审计本领。探索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筹备上线“智慧党建”,大力推广“主题党日”,继续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抓住审计业务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四)完成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力构建新时期审计监督体系。切实担负责任,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优化审计机关职能,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有效发挥审计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贡献。